國家發展改革委發文表示到2025年 長三角統一開放的市場體系基本建立


       本報訊 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發布《長三角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三年行動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到2025年,長三角區域資源要素有序自由流動,行政壁壘逐步消除,統一開放的市場體系基本建立。區域發展整體水平和效率進一步提升,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率先建成,營商環境國際競争力躍居世界前列。


  國家發展改革委指出,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戰略實施以來,長三角地區優化營商環境成效明顯,參與國際競争合作新優勢不斷增強,但長三角地區營商環境建設還存在不少短闆弱項,重點領域關鍵環節改革任務仍然艱巨,達到國際一流水平仍需加力。


  爲此,《方案》圍繞深入推進市場化改革、加快推進法治化建設、推進更高水平協同開放、促進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等方面提出具體舉措。


  其中,在深入推進市場化改革方面,将進一步破除區域分割和地方保護等不合理限制。在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衆生命健康的領域,推進“一照多址”“一證多址”等改革。


  全面清理涉及地方保護的各類優惠政策,着力破除招标投标、政府采購等領域對外地企業設置的隐性門檻和壁壘。


  同時,健全更加開放透明、規範高效的市場主體準入和退出機制。持續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暢通行業準營、退出等全流程通道。制定出台上海浦東、長三角區域協同創新放寬市場準入特别措施。


  在推進更高水平協同開放方面,将建立健全長三角區域内直屬海關一體協同工作機制,深化貨物轉運、查驗、保稅監管等領域一體化改革。深化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推動“單一窗口” 服務功能由口岸通關向口岸物流、貿易服務等全鏈條拓展。


  在促進共商共建共治共享方面,将完善“跨省通辦”事項标準和業務規則,制定長三角一體化“跨省通辦”任務清單,明确時間表、路線圖。推動長三角區域市場監管一體化。統一長三角區域違法行爲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研究制定區域行政執法領域輕微違法行爲免罰清單。


  國家發展改革委表示,要聚焦市場主體關切,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爲政府更好結合,加快要素自由流動,切實維護公平競争,在更深層次、更寬領域、以更大力度推進全方位高水平開放,促進營商環境邁向更高水平,推動長三角地區加快建成我國發展強勁活躍增長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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