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簡單粗暴的臺詞、誇張的視覺衝擊、迴圈的高頻播放“強制洗腦”野蠻生長的“辣眼”電梯廣告該如何管?
身著“清涼”的女模特大喊“沒有XXX,我不脫!”;女子掀開“暴汗服”露出腹部,“潑”出大量汗水;身材壯碩的男模特躺在餐桌上,名為“小鮮肉上桌”……記者近日發現,在眾多住宅樓電梯間,雷人雷語的“辣眼”廣告層出不窮。這些廣告以簡單粗暴的臺詞、誇張的視覺衝擊、迴圈的高頻播放“強制洗腦”,引起大量居民不適與反感。
“辣眼”電梯廣告為何野蠻生長,電梯間是否成為廣告監管的盲區?記者日前展開調查。
“辣眼”廣告“侵佔”電梯間引不滿
最近,乘坐電梯成了一些居民的“噩夢”。家住北京市海澱區的小敏說,電梯間被“複讀機”式瘋狂咆哮的廣告“入侵”了,造成視覺和聽覺上的雙重污染。“不像電視廣告、手機廣告,電梯廣告完全避不開,也不能關機。”
記者在北京多個社區電梯內看到,除了電梯門外,電梯其餘三面均裝置了電梯廣告,電子屏、海報是主要的廣告載體。
一些居民反映,部分電梯廣告內容有些“走偏”,除正常的酒類、汽車類廣告外,大量令人反感的廣告內容正“大行其道”。
“我家住在19層,每天最少上下樓6次,幾乎每次都能看到一則‘暴汗服’的廣告,有時兩塊電子屏幾乎同步在播,一遍遍地‘魔性洗腦’。”家住北京豐台區某社區的王先生說。
王先生提到的這則視頻廣告中,多位元女模特蹦蹦跳跳,掀起“暴汗服”,積攢的汗水一湧而出……多位受訪者和數百位線民均表示,對此廣告內容“非常反感”,毫無內涵和美感可言,就是視覺衝擊、強制灌輸。
除了“咆哮式”的洗腦宣傳,有的廣告內容低俗,也遭到住戶投訴。一則生鮮廣告竟然把男模特“擺”在餐桌上“秀肌肉”,讓很多受訪居民表示“尷尬至極”。此外,深圳、杭州多地社區居民均向相關部門反映一款脫毛儀廣告問題,其廣告語“沒有XXX,我不脫!”中的“我不脫”三個字佔據版面明顯位置,廣告字眼低俗,讓女性受眾極為不適。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已對此立案調查。
“現在電梯廣告中豐胸、醫美等成人類廣告太多,不少都衣著暴露、言語曖昧,實在不適合孩子看,卻也不知該怎麼辦。”北京的李女士說。
廣告公司稱“讓人討厭也是記住的方式”
記者採訪瞭解到,目前,除特定商品或服務類別(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等)的廣告需要事先審查外,普通商品廣告採取備案的方式,由廣告經營者、發佈者機構內部人員進行內容審核。市場監管部門的職責主要是對廣告進行事後檢查,並依法對違法設計、製作、代理、發佈廣告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佈者公司進行處罰。
業內人士指出,傳統媒體廣告的內容審核要求很高,而電梯廣告作為一種內容形式相對簡單、具有強制接受性的廣告,其審核把關相對較為鬆散。
為瞭解電梯廣告投放流程,記者聯繫了一家電梯廣告公司。工作人員表示,該公司在北京的業務覆蓋比例在65%以上,主要選擇入住率在85%、住戶500戶以上的中高端社區,目前涵蓋2201個社區,廣告點位在10萬個左右。據其介紹,一般電梯視頻廣告在15秒左右,每天播放量在300次以上。
據介紹,通常情況下,廣告商會聯繫專門的電梯廣告公司,電梯廣告公司與各社區物業進行合作。在廣告內容方面,該工作人員表示,不違反廣告法規定即可,既可以提供自己製作的廣告,也可以要求廣告公司設計。在被問到廣告詞洗腦令人生厭怎麼辦時,該工作人員表示:“讓人討厭也是讓人記住的一種方式。”
“電梯廣告的主要屬性在於認知層面,即讓受眾知道即可。在這樣的敘事中,誇張化、低俗化,或者說所謂的洗腦式就是一個不可避免的趨勢。”清華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助理、副教授虞鑫說。
此外,調查中記者發現,許多社區業主對電梯廣告投放情況並不知情。廣東廣信君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莊偉燕說,根據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等規定,業主對電梯廣告投放具有決定權,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廣告投放的,應徵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的同意。“實踐中,不少社區的物業服務合同裡,會寫有允許物業利用共有部分開展經營活動的條款,如此一來,廣告投放便可以不再單獨徵求業主的意見了。”
如何給失管的電梯廣告“糾偏”?
受訪業內人士指出,根據相關規定,廣告應當真實、合法,以健康的表現形式表達廣告內容,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要求。
虞鑫表示,針對電梯“辣眼”廣告要明確主體責任,區分出電梯運營方、廣告製作公司和廣告主責任邊界。“電梯運營方就好比電視、廣播、報紙、網路等媒體平臺,廣告製作公司和廣告主在媒體廣告中也有相對應的責任,只有明確責任歸屬,廣告行業治理監管規定才能直接運用於電梯廣告。”
莊偉燕建議,儘快制定電梯廣告投放管理細則,規範電梯廣告投放管理。一是規範內容、形式、設備種類、螢幕照度、聲音大小等;二是明確電梯廣告投放流程,如事先須經業主的同意;三是明確物業公司應履行的責任以及怠於履行責任的行為後果。
受訪者同時指出,因電梯廣告的數量龐大、形式多樣,實踐中僅依賴市場監管部門解決“辣眼”廣告問題較難實現。建議業主委員會(物業所有者)核查物業合同條款,拒絕以格式條款的約定侵犯業主的決定權,同時細化物業公司的義務,如物業公司應認真審核廣告內容,在確定電梯廣告投放事宜前,應聽取並遵從業主委員會(物業所有者)的意見。此外應督促物業公司隨時受理業主因電梯廣告滋擾進行的投訴和反映,及時整改問題並將整改結果於公告欄公佈。(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