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國家衛生健康委3月22日發佈《區域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組織實施指南(第三版)》,與第二版相比,新版主要修訂了哪些內容?為什麼會做出這些調整?跟隨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佈會,一起瞭解。
在3月22日舉行的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佈會上,醫政醫管局局長焦雅輝介紹,在總結兩年多全國核酸檢測組織實施的經驗基礎之上,不斷修訂和完善組織實施工作方案。這一次公佈的第三版組織實施指南將以往的叫法由“全員核酸檢測的組織實施指南”修訂成“區域的核酸檢測”。
焦雅輝表示,之前“全員”容易讓大家誤解是在全市範圍內搞大規模的檢測,容易讓大家理解成在搞大水漫灌。這次修訂改成“區域”,更加突出強調科學和精准的劃定核酸檢測的範圍。
如何確定區域的範圍?焦雅輝介紹,“區域”要根據疫情防控的形勢合理劃定核酸檢測的範圍。範圍的劃定取決於精准的科學流調、管控的措施是不是嚴格、感染者的風險點是呈點狀分佈還是整體的聚集性分佈。
焦雅輝也強調,要在科學精准的流調以及嚴格的管控措施基礎上來劃定核酸檢測的實施區域範圍,並且這個範圍不是一成不變的,要根據每一輪核酸檢測發現感染者的途徑及它的分佈,做動態調整。
除了從“全員核酸檢測”修訂成“區域核酸檢測”以外,焦雅輝在發佈會上介紹,第三版核酸檢測組織實施指南從時限要求上也進行了調整。
“以往核酸檢測要求根據城市人口規模的不同,完成的時限不一樣,有在48小時完成的,有72小時完成的。這次專門針對奧密克戎毒株傳播快、隱匿性強的特點,我們要求在劃定區域範圍內的核酸檢測一律在24小時之內要完成。”
此外,新版指南在總結組織實施經驗的基礎上,更加在細化的指導上做了精確的指導,包括各地在組織實施過程中,要求成立9個專班,如何在采、送、檢、報各個環節更加精准有效的匹配,以及核酸能力、採樣人員如何配置,採樣點如何設置,在這些方面都作出了更加具體的有針對性的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