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智慧財產權侵權案件處理週期長、“贏了官司輸了市場”等情況有望改變。3月29日,在廣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一次會議上表決通過的《廣東省智慧財產權保護條例》將於今年5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創新打通智慧財產權“快保護”的關鍵環節,設立快速確權、維權、糾紛處理機制,並與行政執法相銜接,持續加強廣東省智慧財產權保護力度。
條例聚焦“快保護”明確了一系列快速機制,得到普遍認可。
在確權環節,條例提出,市場監管部門應當推動專利快速審查機制建設,按照有關規定,為國家重點發展產業和本省戰略性新興產業等提供專利申請和確權的快速通道。
針對維權環節,條例明確要完善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和快速維權中心佈局,支援優勢產業集聚區申報建設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和快速維權中心。
此外,由於目前並未在各地均建立智慧財產權保護部門,在糾紛處理中下放執法許可權,也成為條例的一大亮點。
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對激發創新活力,優化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有重要意義,為加大對智慧財產權侵權行為的懲處力度,提高對侵權者或違反智慧財產權保護義務的威懾力,依據相關規定,條例明確了應當予以從重處罰和可以予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在區域交流合作上,條例明確要強化粵港澳大灣區智慧財產權合作機制建設,依託粵港、粵澳及泛珠三角區域智慧財產權合作機制,推動智慧財產權保護協作、糾紛解決、資訊共用、學術研究、人才培養等工作。
此外,條例加強新領域新業態智慧財產權保護,順應廣東省高品質發展的現實需求。條例明確,縣級以上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探索開展新領域新業態以及傳統文化、傳統知識等領域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為大資料、人工智慧、基因技術、互聯網、賽事轉播和直播、中醫藥等領域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提供必要的培訓與指導。(姚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