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黃玉)上月25日治安警的“雷霆2022”行動查獲,司打口某美容美甲店內發現設有獨立浴室,存放大量按摩油、毛巾和按摩服務的價目單,女店主稱店舖有為客人提供按摩服務,但店主無法出示經營按摩場所准照。警員將女店主和一名內地女外僱帶返警區調查。
綜合調查所得,涉事女店主為本澳居民,因店舖沒有向相關部門申請經營按摩場所准照,而向客人提供按摩服務,其涉嫌違反第47/98/M號法令《核准對特定經濟活動發出行政准照之新制度》的條文;另一方面,女外僱涉嫌從事與其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所載工種不相符的工作,女店主及女外僱涉嫌違反第21/2009號法律《聘用外地僱員法》第三十二條,治安警已通知勞工局跟進事件。
經查問,女店主承認於2021年6月開始經營上述美容美甲店,其於2021年11月開始聘用上述女外僱任職美容師,女外僱日常工作內容主要是按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