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發揮司法職能服務保障粵港澳大灣區建設


本報訊 最高人民法院23日發佈《人民法院服務和保障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情況報告(2019-2022)》,全面總結人民法院發揮司法職能服務保障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情況。


報告稱,人民法院不斷健全制度完善機制,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國家戰略。三年來,最高法發佈多項司法檔,築牢制度保障基礎。大灣區內地人民法院積極發揮區位優勢和政策優勢,在涉港澳案件集中管轄、繁簡分流、擴大法律適用等方面探索積累可推廣可複製的實踐經驗。在深化司法交流合作方面,人民法院不斷加強與港澳司法交流,鞏固拓展交流管道,通過搭建專業合作平臺,支援港澳同胞參與國家法治建設。


報告顯示,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司法職能,堅持服務保障大灣區高水準經濟創新力和競爭力。三年來,大灣區內地人民法院共審結各類涉港澳案件5.36萬件,依法維護當事人各項訴訟權利和實體權利;審結一審破產案件1.31萬件,依法出清“僵屍企業”,助力危困企業恢復生機。


報告指出,人民法院完善跨域司法服務,出臺各項便民惠民舉措,不斷增強大灣區民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灣區內地人民法院100%提供跨域立案服務,實現“讓群眾少跑腿、讓資料多跑路”;廣東法院依託社會力量和線上調解平臺調解案件111.9萬件,邀請符合條件的港澳調解員入駐人民法院線上調解平臺,回應民眾多元解紛需求。


此外,通過發揮大灣區開放優勢,聯動港澳打造國際商事爭議解決中心。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與48家域內外調解機構建立合作關係、溝通聯絡機制,累計成功調解糾紛4880件;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與北京“一帶一路”商事調解中心建立多元化糾紛解決合作機制,對涉外涉港澳金融糾紛等商事案件實行“內地+港澳”調解員“雙調解”模式。(齊琪 羅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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