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將猴痘納入需申報傳染病建議立法會以緊急程式審議

本報訊(記者木蘭)特區政府擬將猴痘納入《傳染病防治法》第 2 類疾病清單,並建議立法會以緊急程式審議。


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附件的傳染病表》法律草案,建議送立法會以緊急程式審議。行政會表示,今年(2022年) 5月以來,多個非猴痘流行國家先後出現病例,至今已擴散至 50個國家,累計有幾千宗病例和出現死亡個案。本澳於1980年8月在防疫接種計畫內廢除接種天花疫苗,意味42歲以下的特區居民對這種疾病不具任何免疫力。


本澳目前未發現相關確診病例,但考慮到猴痘病毒對居民健康構成風險,必須及早發現和採取適當的預防和控制措施。 根據現行規定,公共和私人醫療機構負責人或醫生在執行職務中,知悉有人感染或懷疑感染第2類清單中的傳染病時,須作出申報,患者及接觸者有可能需要暫時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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