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通過將猴痘納入傳染病防治法疾病清單


本報訊(記者黃玉)立法會今日(22日)下午繼續以視像形式召開全體會議,並以緊急程式審議通過《修改法律〈傳染病防治法〉附件的傳染病表》法案,將猴痘納入法律附件第二類疾病清單。


審議過程中,多名議員關注在應對猴痘的防治應變措施以及相關藥物、疫苗的採購工作。議員林宇滔亦希望當局能夠在疫情後,啟動18年沒有修改過的《傳染病防治法》的具體條文的修訂及落實時間表。


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回應稱,由於現時本澳在應對新冠疫情的重要階段,未是適時討論相關修法的時機。未來,政府會認真總結《傳染病防治法》的執行情況,作全面檢視及深入研究,提出修法建議,包括規管對象及行為、防疫措施和科處罰則等。至於猴痘藥物和疫苗方面,歐陽瑜指出,現階段正與藥物供應商接洽,由於世衛建議不需要為猴痘進行大規模接種,日後政府持續與各供應商磋商,適時購入藥物和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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