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駛走停泊在路邊的電單車到澳門多個地區 “兜風”1名男子涉違反防疫及竊用車輛罪被檢控


本報訊(記者黃玉)一名本澳男子於7月23日(鞏固期)在散步期間,私自駛走停泊在路邊的電單車到澳門多個地區“兜風”,經嘉樂庇總督大橋(往氹仔方向行駛)時被警方截查,經調查後發現,該男子無牌駕駛,而且在駕駛期間沒有佩戴口罩以及跨區出行,涉違反防疫措施同時涉嫌觸犯“竊用車輛罪”,治安警察局將把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


治安警察局公共關係處處長李德輝在當日疫情記者會上表示,23日淩晨1時48分,警方在嘉樂庇總督大橋截獲一輛由澳門往氹仔方向行駛的重型電單車,經調查後發現,電單車駕駛者(本澳男子,年約30多歲)無牌駕駛,該名男子承認在散步期間發現一輛重型電單車(電單車未有被拔取車匙)停泊在路邊,於是駛走電單車並到澳門多個地區 “兜風”。


該名男子在駕駛期間沒有佩戴口罩以及跨區出行,有關行為涉嫌違反第123/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與《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此外,該名男子的行為同時涉嫌觸犯《刑法典》中的「竊用車輛」罪,治安警察局將把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


另外,7月23日本澳進入鞏固期,政府開放水塘及松山步行徑、路氹兩條單車徑,供市民休閒散步,然而網傳一名男子疑因在松山跑步被警員檢控。治安警澄清,當時警員對該男子作出勸喻,強調措施是讓居民到有關地方適當散步,不建議戴口罩做劇烈運動,當局會持續關注情況,執法工作以勸喻為主,一般遇到明顯、故意違反相關規定才會處罰。


員警總局警務聯絡及公共關係處長張健欣表示,由23日淩晨零時至15時,各部門共進行了469次勸喻工作。自7月11日至22日本澳處於“相對靜止”的期間,累計共29宗因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而被檢控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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