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供應公共服務收費制度》行政法規今起生效


本報訊(記者木蘭)第25/2022號行政法規《電力供應公共服務收費制度》今日起正式生效,藉此完善電力供應公共服務收費制度,以及新增運輸工具充電收費。其中,引入運輸工具充電收費是為更合理運用公共資源,落實“用者自付”及“多用多付”,推動本澳電動車市場可持續發展。


收費制度及價格已綜合分析本地實際情況和鄰近地區經驗,按一般電動車與汽油車比較,不論公共充電或一般充電,相關電費均比汽油費用便宜(詳見附表)。與鄰近地區比較,由於公共及私人企業參與度,以及營運模式的商業化及服務多樣性等均存在較大差異,加上市場規模等因素,目前較難客觀地對充電收費水準作直接比較。但按參考數據,本澳充電費用綜合停車場泊車費用計算,低於香港每公里成本區間的中間位置。同時,是次充電收費設置不同功率級別和時段收費,主要鼓勵市民多使用慢充設備,以及儘量於非繁忙時間充電,引導社會節約用電及減碳。根據收費生效首日數據顯示,慢充使用量顯著增加,今年下半年亦增加更多慢充充電位。


特區政府正分階段增加公共充電車位,現時已完成在公共地方設置的輕型汽車充電位增至403個,並因應停車場的剩餘電力,今年第三季將增至超過700個,至今年底將增至超過2000個,另42個可停泊電單車的公共停車場均會設置相關充電設施,上述增設充電位工作無需開展道路工程,相關管理部門會按實際需求對外開放有關充電位。此外,環境保護局正與相關部門和機構協調更新《私人樓宇停車場加裝電動車充電設施申請指引》,以冀提升私人充電車位申請的審批效率,進一步完善推廣電動車的相關配套。


在充電設備的軟硬體設施方面,環保局一直與澳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保持緊密溝通並完善相關設備,澳電已在充電位範圍內設置24小時查詢電話(2833 9922)的標示,可就充電設施軟硬體運作問題提供支援服務。在是次收費生效前,已要求澳電對收費系統進行壓力測試,環保局將督促澳電繼續優化服務和做好設備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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