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黃玉)關於《減輕因2022年疫情對僱員、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造成負面影響的援助款項計劃》中的僱員援助款項,設定2020年至2021年職業稅收益總金額不超過60萬澳門元的職業稅上限方面,容光亮指,政府曾考慮不同方案,最初將兩年收入上限訂為48萬元,後來聽取社會不同聲音及意見,並計算了受惠人的覆蓋百分比後,認為有條件將總收益上限調升至60萬元,強調有關上限決定主要是參照社會對援助計劃的意見來訂定。
至於有關援助款項計劃的受惠人數方面,容光亮表示,僱員援助款項受惠人數約23.1萬人;特殊的自由職業者受惠人數約1萬人、專業的自由職業者約622人;受惠商號經營者逾3.9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