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木生)行政會完成討論《評估防火安全專業計畫的協力廠商合資格實體的註冊規範》行政法規草案,將與《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法律同於2022年8月17日起生效。
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根據《樓宇及場地防火安全的法律制度》,引用國際或國家所採用的建議及標準規則作為依據,又或採用性能化設計方法的防火安全專業計畫,應由已在消防局註冊的協力廠商合資格實體作出評估報告,而該類實體的註冊制度須由補充性行政法規訂定。為此,特區政府制定該行政法規。
法規因應協力廠商合資格實體從事防火安全專業計畫,評估業務所需的專業性條件,對其註冊要件、註冊申請、審議申請、註冊續期、表現評核、註銷註冊,以及公佈已註冊名單等作出具體規範。
根據消防局資料顯示,本澳現有9間協力廠商合資格實體,當局將通知他們儘快註冊,亦會全力配合相關註冊程式。而相關註冊制度同樣適用於海外實體,估計註冊數量會多於9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