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瑞特)4名香港及內地男女假扮金融界專業人士,訛稱可協助申請銀行巨額融資貸款,成功詐騙兩名內地男商人,合共54萬港元款項。司警接報調查後,日前在新口岸某酒店客房拘捕四名涉案男女,其中一人供認犯案。行動中,檢獲失效的空白支票簿等犯案工具。
4名被捕男女中,姓羅的香港居民,扮演姓劉的香港銀行經理;姓林的內地居民,扮演姓李放貸人;姓徐的內地居民,扮演姓金的澳門銀行界人士;姓黃的內地女子,負責監視工作。四人均無業,且是同鄉。
今年3月18日,司警接獲一名41歲內地男商人報案,指其遭犯罪集團以融資貸款名義詐騙金錢,報稱共損失53萬港元。2019年8月,事主在內地經朋友介紹嫌犯羅某,在知悉事主的生意需融資後,羅某向其訛稱可協助事主在內地銀行申請兩億港元貸款。同年11月,羅某向事主訛稱貸款已獲審批,要求事主到香港簽署檔,但最終因疫情而暫時擱置。
至今年2月,羅某再向事主訛稱銀行同意改在澳門辦理融資貸款申請,但此前事主需先到澳門開立一個內有240萬港元存款的帳戶,香港銀行才會批出首筆3000萬港元貸款。羅某又向事主訛稱若沒有足夠資金開立帳戶,可協助借款開戶,但事主需支付60萬港元報酬。
3月18日中午,羅、林和徐某3人陪同事主到銀行,當時羅某將一張早已填寫好的73萬港元支票存入事主帳戶,並訛稱款項是林某借予事主的首筆款項。期間,羅某要求事主交付之前約定的60萬港元報酬,事主當時因資金不足,只交付53萬港元。上述3人收款後,即向事主訛稱其餘借款會在當日下午到賬,又相約事主再到銀行辦理存款事宜。事主按照約定時間抵達銀行後,3人遲遲沒有出現並失聯。事主懷疑受騙,報案追究。
司警經調查,證實存入事主銀行帳戶的香港支票,是一張早已結清的香港銀行帳戶支票,不能兌現。同時,司警發現羅、林和徐某三人來澳犯案時,一名姓黃女子也涉案,她負責監視工作。8月7日,司警發現4名涉案男女經關閘入境,併入住新口岸某酒店;同日晚上10時許,司警在一客房內拘捕4人。行動中,檢獲多份借貸合同、一本已失效的空白支票簿、一張“銀碼”填寫了3000萬港元的支票、多張金融公司人員的假名片和多部手提電話等犯案工具。經查問,羅某供認犯案,53萬港元贓款中,其獲得20萬港元,其餘贓款由林某、徐某和黃女瓜分。
經深入調查,司警發現4名涉案男女今次來澳目的,準備同樣以融資貸款詐騙另一名65歲內地男商人。8月8日,司警聯絡到第二名事主助查,第二名事主因接獲司警局通知是騙局,才幸保不失,但其早前在內地已按照羅某指示轉帳7800元人民幣到指定銀行帳戶,作為融資貸款的“疏通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