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桂英)一名本地男子涉嫌於早年以3萬元報酬與一名內地女子假結婚,並冒認女方與他人所生女兒的親生父,成功協助女方兩母女取得本澳證件。直至近年該男子與一名內地女子再婚,並向身份證明局申請對方來澳時,局方翻查資料時發現有可疑,通知治安警揭發事件。
涉案本澳男子,姓駱,現年49歲,報稱建築工人;涉案女子,姓蔣,現年52歲,原內地居民,已取得澳門居民身份證。案情指,駱某因為經濟困難,2006年收取當時為內地居民的蔣女3萬澳門元報酬,與對方假結婚以協助其來澳定居。2011年,蔣女與他人生下一名女兒,駱某冒認嬰兒的親生父親並辦理出生登記,令對方兩母女均取得澳門居民身份。駱某2012年與蔣某離婚,再於2018年與另一名內地女子結婚,並申請對方來澳,身份證明局在覆核兩人婚姻關係和背景資料時,發現駱某前一段婚姻有可疑,轉交治安警調查。警方傳召兩人前往警局錄取口供,蔣某否認犯案,但駱某則和盤托出全數招認,當局以為獲得許可而虛假作出或主張某種法律行為罪將兩人移送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