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副警長偽造文件騙資助

涉嫌觸犯偽造文件罪及詐騙罪被法辦


本報訊(記者桂英)一名治安警察局副警長把隊友取得的比賽成績交予澳門基金會,作為自己參賽的證明,騙取“本地車手申請赴外比賽”的資助,涉嫌觸犯《刑法典》規定的偽造文件罪及詐騙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處理。保安司司長辦公室“警鐘長鳴”欄目公佈,治安警察局已完成紀律程式,保安司司長于8月24日批示對該名副警長處以撤職處分。


廉政公署調查發現,治安警察局一名副警長為收取“2012年度本地車手申請赴外比賽”的資助,將隊友在兩場比賽所取得的成績交予澳門基金會,作為自己參加相關賽事的證明,從而騙取了資助。其後,該名副警長又涉嫌使用虛假的資料向澳門基金會申請“2013年度本地車手申請赴外比賽”資助,再次騙取了資助款項。


該名副警長涉嫌觸犯《刑法典》規定的偽造文件罪及詐騙罪。於2021年1月29日,初級法院刑事法庭作出判決,判處上述副警長1年零6個月徒刑,緩刑兩年。於2022年2月24日,中級法院合議庭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案件的裁判已于2022年3月14日轉為確定。治安警察局已完成紀律程式,保安司司長于8月24日批示對該名副警長處以撤職處分。


此外,保安司司長辦公室“警鐘長鳴”欄目專欄顯示,司法警察局一名刑事偵查員涉嫌多次向犯罪集團洩露局方的反罪惡行動消息,以協助該集團成員避免被警方調查及拘捕。司警局於2019年6月拘捕該刑事偵查員。


2020年7月,初級法院刑事法庭作出判決,上述刑事偵查員觸犯違反司法保密罪、違反保密罪及濫用職權罪,罪名成立,判處四年三個月的實際徒刑。該刑事偵查員向中級法院上訴,中級法院於2021年11月作出裁判,上述刑事偵查員的上訴理由不成立。保安司司長于2022年5月作出批示,對該名刑事偵查員處以撤職的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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