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焯華否認經營賭底面洗黑錢案件將於9月26下午續審


本報訊(記者海軒)太陽城集團前主席周焯華涉嫌清洗黑錢及不法經營賭博案件於9月19日至23日在初級法院開審,周焯華否認經營“賭底面”和洗黑錢,而電話投注等業務則在 2003年獲當局批准後經營至2014年,及後轉移至菲律賓內開展,是當地法律容許,強調從未在澳門推廣菲律賓的業務,亦不會派員到內地。


在庭審中,有代表律師問周焯華有關賭場貴賓廳“賭底面”的情況,周焯華表示,全澳的貴賓廳、包括“公司廳”都存在“賭底面”情況,而且在太陽城集團創立前、以及回歸前已發現這種情況,幾乎每日都有。至於如何分辨是否存在“賭底面”,他稱,一般情況是,在一間貴賓房細小的空間聚集十多人,但投注額不大,有人負責記數;他承認這些現象在太陽城貴賓廳都有見到,而執法部門人員在巡查時遇見相關情況會上前查問並驅趕,以維持賭場秩序。但由於“賭底面”是客人和疊碼間的口頭承諾,事後會否有真實現金交易亦存疑,故執法部門難以執法。他指,太陽城集團疫情前多年來生意理想,公司不必經營“賭底面”業務,也沒有任何員工有權這樣做,在澳門市場亦不會推廣電話投注。


多名辯方律師關注案中周焯華曾涉及經營電投和網投等業務。周焯華重申,從來沒有經營網投,而電投則在2003年獲當局批准後經營至 2014年,及後轉移至菲律賓,亦從來沒有在澳門推廣菲律賓的業務,亦不會派員到內地。被問及電投的實際操作時?他回應“我唔賭錢,賭枱嘅嘢我唔熟”。


被控涉及電話投注和網路投注犯罪的第二被告太陽城集團前市場策劃部總監司徒志豪庭上多次強調,自己只是作為太陽城集團和友好公司環球城UE集團的協調人,負責客人和金錢,並沒有權力參與轉帳等工作,同時強調在 2015年至2019年沒有參與過電投和網投工作。


第三被告張一平稱,自己2020年3月起直屬司徒志豪,二人同屬訊息傳達人角色,僅曾幫UE集團整合業務資料,未曾參與電投網投業務。至於控方在庭上出示他與太陽城員工的對話截圖,指他曾提及周焯華不會放棄在菲律賓的電投業務工作等。張一平稱,相關對話為員工閒聊,純屬猜測公司發展策略。


第四被告太陽城資訊科技部副總裁馬天倫,涉嫌為電投、網投和賭底面提供系統技術支援和維護。馬天倫指,在 2018年因應第五被告張志堅的要求,參與設計關於賭底面記錄的系統,但他無參與營運,而有關接收“賭底面”資料的軟體系統不屬太陽城。


案件于9月26下午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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