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單位被用作水客散貨點海關檢獲148萬電子產品拘6女


本報訊(記者大林)海關上月揭發彩虹苑第二座兩個單位被用作水客散貨點,後續調查期間發現二樓一個單位亦有可疑。經監察,當局於10月11日採取突擊稽查行動,截獲4名女水客及2名散貨點女負責人,並在單位內檢獲450部手提電話及10部平板電腦等舊電子器材,估值約148萬澳門元。海關相信該散貨點運作超過1個月,是次為第二次發現有人用住宅單位作為水客散貨點,但暫時未有跡象顯示該單位與上月搗破的兩個水客散貨點有關,案件仍有待進一步調查。


海關透露,當局上月22日在彩虹苑第二座2個單位搗破水客散貨點,檢獲一批花膠、美妝產品及銀器;海關在後續調查期間懷疑有其他單位與案件相關聯,遂派員對相關屋苑進行持續監察,期間成功鎖定一個2樓的單位。10月11日上午,海關關員發現3名女子從上述單位步出後前往關閘,隨即通知關閘海關站展開截查,出境檢查區的海關關員即場在該3名本澳女子身上搜出18部舊手提電話,有人供認收取每部30澳門元的帶工費,從上述單位取貨後將手提電話帶回內地。海關認為時機成熟,同日上午約9時對該單位進行突擊稽查,檢獲450部手提電話及10部平板電腦等舊電子器材,並截獲多1名女水客及2名水客散貨點負責人。


該批舊電子器材估值約148萬澳門元。涉案水客貨點負責人于本年3月開始以每月5500澳門元承租下該單位,從事水客散貨活動超過1個月,但暫時未有跡象現時該散貨點與上月搗破的兩個住宅單位散貨點有關。由於該批“水貨”沒有來源證明和進出口文件,懷疑涉案的6名本澳女子(年齡介乎57至63歲)涉嫌觸犯對外貿易法,已被海關全數帶走調查,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科處5萬澳門元罰款。


據悉,海關本年已進行了68次打擊水客行動,緝獲估值約9323萬澳門元懷疑水貨;源頭方面,海關亦在內港碼頭和九澳碼頭揭發36宗相關個案,涉及32間公司,相關貨物估值超過1.3億澳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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