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海軒)有內地犯罪集團安排“車手”來澳,到兩間金行以借記卡刷卡購買黃金共592萬元,從而將從內地電騙所得贓款“洗白”,又招攬多名本澳居民負責帶路和轉移黃金工作。司警接報調查,於10月19日拘捕9名涉案的本澳男女,正追緝主腦及其他在逃人士,贓物等下落。
被捕的6男3女本澳居民,分別姓陳男子、32歲、賣酒店鋪負責人;姓李男子、50歲,店鋪職員;另4男3女年齡由26至37歲,建築工人及無業。相關人士已被警方以犯罪集團、清洗黑錢罪,於10月20日送交檢察院處理。司警繼續追緝其他涉案在逃者及該批黃金下落,不排除黃金已被轉移至內地等地方。
案情指,今年3月11日,四名內地人來澳,當日到本澳兩家位於中區和北區的金行購買總值592萬澳門元的金粒、金條和金磚。四人用五張內地借記卡刷卡消費,每次購買53至60両不等的黃金,約值109萬至123萬澳門元不等。位於中區的金行3月中旬接獲銀行通知,指涉案內地人購買黃金的借記卡內款項疑是詐騙犯罪所得而暫停支付,對金行造成損失,故報警。
司警經初步調查發現幕後有跨境犯罪集團在本澳涉嫌清洗黑錢,鎖定目標疑犯;由內地相關警務部門提供資料證實,上述592萬元中,有257萬元涉及內地電訊詐騙案款,有55名內地人報案追究。經調查亦發現,該犯罪集團主要透過內地銀行帳戶接收騙款,再派帳戶持卡人來澳刷卡買金。
集團亦在本澳招攬多層級的犯罪分子,並分工合作,各人主要分為三個層級。犯罪集團派帳戶持卡人來澳,由第一層級成員陪同刷卡購買黃金,當內地人購買黃金後收回借記卡及黃金,並迅速在金行外將黃金轉交第二層成員前往指定地點,將黃金等交予第三層成員。第三層成員收到黃金後再到皇朝區一酒行,並交給當值的店員及負責人;犯罪集團交收的方式迂回,規避警方的追查。
司警于於10月19日早上採取行動,在本澳多個住宅單位及店鋪拘捕上述9名本澳男女,共搜得110多萬元懷疑贓款及1粒金粒,同時扣押4部懷疑涉案私家車。而涉案四名內地人現已離澳。經查問,大部分嫌犯拒絕合作,也拒絕交代黃金去向。個別嫌犯供稱受犯罪集團成員指使,協助刷卡買金清洗黑錢,每次成功交易可獲3000元人民幣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