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打疫苗者粵入澳 須持24小時核檢證明


本報訊(記者桂英)應變協調中心表示,115日淩晨零時起,5歲或以上未接種至少一劑新冠疫苗的澳門居民、外雇及持有逗留之特別許可或特別逗留證者,由廣東省入境澳門須出示採樣日後二十四小時內的核檢陰性證明,此措施應不是短期性質。若沒有接種疫苗的澳門居民,並未能出示採樣日後二十四小時內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仍可入境澳門,但須立即到就近的核酸檢測站自費做核檢。

 

衛生局傳染病防控處長梁亦好114日在疫情記者會上表示,自2022115日淩晨零時起,由廣東省入境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澳門居民、外地雇員及持有逗留的特別許可或特別逗留證者,其需持有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要求如下:

 

() 5歲或以上者,若未接種至少一劑新型冠狀病毒疫苗,且未能出示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指定醫療機構發出、在有效期內的不適合接種《新型冠狀病毒疫苗接種醫生評估證明書》,就須出示採樣日後24小時內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 上項以外的澳門居民及非澳門居民須出示採樣日後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由廣東省珠海市入境澳門特別行政區且未符合上述所指要求的澳門居民須立即自費接受一次核酸檢測,而未符合上述所指要求的非澳門居民可被拒絕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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