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記者海軒)工務局兩名前局長賈利安、李燦烽及本地著名地產商人蕭德雄、關偉霖等涉貪賄案,原定11月4日在初級法院開審,全案共有21名被告,首11名被告出庭受審,十名被告缺席。合議庭為免對通知程式尤其是告示理解有不同意見,謹慎起見,押後至二十五日上午九時半開審。法官盧映霞告誡在場被告屆時必須出席,否則可能被罰款或發出拘捕令。
案中共二十一名被告,首三名被告李燦烽、蕭德雄、關偉霖被羈押在路環監獄;第四至第十一被告吳立勝、史鐵生、潘暖荷、吳驥年、劉寶芳、梁嘉儀、黃其俊及左天賢出庭受審;第十二至第二十一名被告賈利安、李惠清、鄺尹詩、文禮聰、蕭家權、胡家儀等缺席,目前在逃。
賈利安已離澳多年,並未有出庭,法官盧映霞問及其代表律師包偉鋒能否取得當事人聯絡,包偉鋒表示對賈身在何處不知情。其餘缺席被告的代表律師均指無法聯絡當事人。

李燦烽向法庭表示希望下次出庭能帶控訴書,法官盧映霞稱原則上被告不能攜帶檔,以防在庭上照讀筆記,如有需要法庭可提供控訴書影印本,其辯護律師華文洛表示會向法庭申請。
第四被告吳立勝庭後與代表律師歐安利一同離開,他在庭外回應記者表示,之後都會出席審訊,並對案件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