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學生借車兜風 涉無牌駕駛肇事逃逸



本報訊(記者大林)一名男中學生涉嫌借朋友電單車無牌駕駛,但行駛途中失平衡,不慎撞花停泊路邊的一部私家車後不顧而去,車主翌日發現車輛受損,報警處理。

 

涉案男中學生姓麥,本澳居民,未滿十八歲。案情指出,治安警1023日接獲一名私家車車主報案,稱其於上月二十一日晚上將私家車停泊於道咩卑利士街附近,翌日取車時發現私家車右側車身有新造成的毀損痕跡,懷疑被人毀損,損失維修費用約五千元,故報警追究。

 

治安警接報後透過案發地點附近的監察系統及“天眼” 鎖定涉案電單車,並於上月28日傳召電單車車主到警局協助調查,其供稱案發當晚曾借車予麥某;其後治安警傳召麥某到警局問話,其承認犯案,稱當晚借朋友電單車外出兜風,行經上址時失平衡,不慎靠向停泊路旁的私家車,但因當時現場環境漆黑,故沒有留意是否有撞到路邊車輛便離去。

 

治安警以“毀損”罪及“逃避責任” 罪起訴麥某,將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另外,麥某因不具備駕駛資格,行為違反“無牌駕駛”,警方已對其作出相應檢控。

 


廣告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