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到交局人士須5天4檢 同棟大樓3天3檢

 

本網訊(記者大林)應變協調中心表示,因應今日本澳新增1例輸入個案,為排除可能潛伏於本澳社區的新冠病毒感染者,減少病毒在社區內傳播的風險,應變協調中心呼籲所有於111415日期間曾到上述個案工作地點(馬交石炮台33號大樓)的人士須按以下要求進行核檢:曾到過土地工務局的人士:於第1天(1116日),以及接續的第235天進行“54檢”新冠病毒核酸檢測;曾到過同棟大樓其他地方(交通局事務局、公共建設局)的人士:於第1天(1116日),以及接續的第23天進行“33檢”新冠病毒核酸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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