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桂英) 近期本澳接連發生有女性在小區遭到性騷擾事件,特别是涉及在巴士、公衆地方等“非禮”情況不時發生,部分更涉及性騷擾未成年人,值得社會關注。婦聯總會副理事長呂绮穎認爲本澳引入性騷擾罪後,居民對遭受性騷擾行爲的求助意識有明顯提升,但相關犯罪行爲發生對受害者,特别是未成年人生心理的傷害與陰影都難以評估,期望當局從法律和宣教方面着手,以及透過制訂預防和防範性騷擾指南,從源頭着手避免同類事件發生,共建安全美好家園。
呂绮穎表示,特區政府自2017年修改《刑法典》引入性騷擾罪,把性騷擾行爲刑事化,同時提高大部分包括涉及未成年人的性犯罪行爲刑幅後,社會對揭發性騷擾行爲越見重視,居民求助意識顯著提升。但另一方面,法律生效至今已超過五年時間,相關犯罪個案仍不時發生,特别是涉及未成年人的個案近期亦有上升趨勢,根據上半年罪案情況統計資料,針對兒童的性侵犯由去年同期10宗大幅增加到17宗。她建議政府應協調不同部門,共同檢讨現行《刑法典》有關性犯罪行爲條文與執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包括研究調升刑幅下限、增加不能緩刑及言語性騷擾行爲納入法律等規定,加強法律阻吓。
近日《非高等教育私立補充教學輔助中心業務法》正式通過,曾實施性犯罪者長期不得從事相關工作和業務,呂绮穎認爲相關法律通過有助提高未成年人的安全,建議當局向社會加強相關普法工作。此外,她亦建議可在公共場所或公交内明顯的位置,增加張貼禁止性騷擾标識或相關信息,提高居民的防範意識和營造安全環境,并建議參考内地經驗,由政府、企業和學校共同研究制訂預防和防範性騷擾行爲指南,透過三方合作制訂适合應對各個場境的防範性騷擾的指引,構建性犯罪“零容忍”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