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網訊(記者 桂英)配合特區政府發展現代金融,促進經濟適度多元的施政方針,澳門金融管理局正不斷優化金融市場環境,為金融機構提供更大的發展空間,並吸引新類型的金融機構落戶展業。
過去五年,獲許可在澳門營運的金融機構增加了11家,包括支付服務機構、融資租賃公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金融資產交易公司及收入分成權交易平台等新型金融機構。新型金融機構落戶既為市場增添了創新元素,亦實現與鄰近地區的錯位發展。
法律制度優化方面,近年已先後出台《融資租賃公司法律制度》、《保險業務法律制度》和《信託法》。目前,《貨幣設立及發行的法律制度》及《金融體系法律制度》正在立法會細則性審議,《保險中介業務法》已納入特區政府2023年度法律提案項目。金管局並正修訂《基金法》和草擬《證券法》。隨着一系列金融法律法規的完善,將可支持融資租賃、信託、基金、證券,以至更加創新的金融業務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