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實施《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報告接受審議
本報訊(記者 海 軒)2月15日至16日,特區政府的代表作為中國代表團成員前往日內瓦,就實施《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第三次定期報告接受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委員會的審議。我國代表團由駐聯合國日內瓦辦事處和瑞士其他國際組織代表陳旭大使擔任團長,澳門特區政府法務局代局長盧瑞祥擔任代表團副團長。
盧瑞祥在開場發言中向委員會簡要介紹了澳門特區自2014年接受上次審議以來的經社文權利保障及社會發展狀況。代表團隨後與委員會就涉及《公約》的相關問題進行交流並表達了特區政府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