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咨會希望做好宣傳工作 保障“駕照互認”順利進行

 

本報訊(記者 海軒)交通諮詢委員會220日舉行今年第一次平常會議,交通事務局向委員介紹《內地與澳門關於互認換領機動車駕駛證的協議》(下簡稱「駕照互認」)。委員認同政策有利澳門居民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但兩地駕駛文化始終有差異,建議在措施正式生效前能及早宣傳,讓內地和澳門駕駛者相互瞭解對方的駕駛習慣和注意事項,以令「駕照互認」得以順利運行。

 

委員認為,內地交通環境、交通標誌和條例與澳門有所不同,無論澳門居民到內地駕駛,或內地居民來澳駕駛均可能出現不適應情況,因此建議在協議生效前做好充分準備,包括透過圖文包、多媒體等講解內地駕駛的注意事項,同時應為內地駕駛者準備本澳駕駛資訊,減少可能出現的矛盾情況,保障駕駛安全。交通事務局表示,兩地重視雙方的駕駛安全及駕駛文化,會參考委員的意見,完善措施的安排和發佈實用資訊。局方並重申,承認內地人士在澳駕駛資格不等同允許在澳非法工作,相信有關部門會嚴格執法,若發現違反相關法律規定,定必依法打擊並跟進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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