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表示 緻力落實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本報訊(記者 大林)2月15日及16日,澳門特區政府的代表作爲中國代表團成員,就實施《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第三次定期報告接受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委員會的審議。特區政府代表向委員會介紹了澳門特區實施《公約》有關規定的情況并與委員會進行了深入交流。

 

委員會于3月6日就澳門特區實施《公約》有關規定的報告發表了結論性意見。委員會表示與特區政府代表團進行了具建設性的交流,肯定特區政府就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增加産假天數及增設侍産假,以及訂立最低工資方面所作的努力。與此同時,委員會亦對兩性平等、外雇權益、《工會法》法案、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住房權以及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等問題提出了意見。

 

特區政府重視委員會的結論性意見,将在未來的施政中對具建設性的意見加以借鑒并适當跟進。與此同時,對于委員會涉及《工會法》法案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見,特區政府有必要作出澄清。

 

特區政府将在《基本法》的框架下,持續落實《公約》相關規定,貫徹《公約》倡導的精神,不斷提升澳門特區經濟、社會及文化發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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