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困難婦女撐起法治豔陽天 最高檢與全國婦聯聯合發布首批加強司法救助協作典型案例

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與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聯合印發首批加強司法救助協作典型案例。記者了解到,該批案例是從2022年最高檢與全國婦聯開展的“關注困難婦女群體,加強專項司法救助”活動(以下簡稱“專項活動”)中,選出的檢察機關和婦聯組織協作開展救助幫扶的優秀案件。

 

最高檢第十檢察廳負責人說,最高檢與全國婦聯已部署2023年繼續深化開展專項活動,突出重點,進一步加強救助線索梳理移送,健全救助協作長效工作機制,切實把關懷和溫暖送到廣大婦女身邊。

 

多元綜合幫扶被害人近親屬

 

被救助人古某香、黃某妹、葉某麗、葉某如、葉某利,5人分别系交通肇事案被害人葉某勇的妻子、母親及子女。2021年12月,劉某汶酒後駕駛無牌電動三輪車在江西省井岡山市某村路口,與葉某勇駕駛的電動二輪摩托車碰撞,緻葉某勇受傷,後搶救無效死亡。交警認定劉某汶負主要責任。檢察機關對劉某汶提起公訴,古某香等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劉某汶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等68萬餘元。

 

【救助過程】

 

井岡山市人民檢察院刑事檢察部門辦理該案時發現,劉某汶墊付葉某勇搶救時部分治療費用後無力賠償,肇事車輛無保險,被害人葉某勇近親屬的生活可能陷入困境,遂将該司法救助線索移送控告申訴檢察部門。

 

控告申訴檢察部門啓動司法救助程序,開通“綠色通道”,指定專人優先辦理。走訪調查後發現,案發前葉某勇家庭有成員7人,原系建檔立卡貧困戶,葉某勇死亡後,家庭失去經濟來源;時年15歲的葉某盛因無法走出父親意外死亡的陰影,自缢身亡;葉某麗、葉某如、葉某利爲在校學生,其中兩人爲未成年人。古某香務農,獨自撫養三名子女,贍養85歲的婆婆,家庭生活十分困難。

 

該院審查認爲本案符合司法救助條件,且古某香屬于專項活動中的困難婦女情形,決定發放司法救助金。該院加強與市婦聯的溝通協作多元綜合幫扶。婦聯發揮優勢,對古某香及其子女開展心理疏導,常态化走訪慰問;将葉某如納入“春蕾計劃”,給予學習生活補助;教育部門對未成年子女落實幫扶政策,減免學雜費等;民政部門将古某香全家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疇;村委會爲古某香安排公益崗位。

 

結案後,檢察機關與婦聯開展回訪,了解到古某香家人的生活狀況和精神狀态有了較大改觀。

 

【典型意義】

 

本案系檢察機關與婦聯組織對農村地區困難婦女加強司法救助協作,積極協調開展多元綜合幫扶的典型案例。

 

幫助被救助人走出精神創傷

 

被救助人趙某蕾,系陳某啓強制猥亵案被害人。2020年7月,趙某蕾大學畢業後,到陳某啓的工作室面試,陳某啓趁機對其猥亵。陳某啓還以同樣手段對陸某某實施猥亵。法院以陳某啓犯強制猥亵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陸某某不服判決,向山東省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

 

【救助過程】

 

檢察機關在辦案過程中,發現原案另一被害人趙某蕾家庭生活困難,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條件,啓動司法救助程序,開通“綠色通道”快速辦理。入戶走訪調查發現,趙某蕾一家5人,其系家中唯一勞動者,父親系傷殘退役軍人,患有精神分裂症無勞動能力,母親患癌症長期住院治療,醫療費用巨大,弟弟、妹妹尚在校讀書。案發後趙某蕾精神受到嚴重刺激,無法正常工作,家庭生活十分困難。

 

檢察機關審查趙某蕾符合司法救助條件,決定發放司法救助金。檢察機關與婦聯成立關懷小組,組織專業力量對趙某蕾進行長期心理輔導,引導其走出心理陰影實現就業;區婦聯爲趙某蕾母親申請低收入婦女“兩癌”救助金、大病醫療補助;協調相關部門落實趙某蕾父親退役軍人傷殘補助金;村委會、包村幹部開展“鄰裏互助”将趙某蕾一家列爲重點幫扶對象,跟蹤落實政策。

 

該案辦結後,檢察機關和婦聯4次回訪,目前趙某蕾的父親精神狀态恢複較好,母親病情穩定,弟弟、妹妹在學校安心讀書,趙某蕾重拾生活信心,家庭生活恢複正常。

 

檢察機關結合本案情況,與婦聯共同開展大學生“就業安全季”系列活動,組建專家團隊到當地院校開展就業兼職安全培訓,對防範性侵害、性别歧視、性騷擾等提供法律咨詢,幫助大學生增強安全防護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促進提升社會治理水平。

 

【典型意義】

 

本案系檢察機關結合刑事申訴案件辦理加強與婦聯組織的司法救助協作,切實維護求職過程中被侵害女大學生合法權益的典型案例。

 

三級院聯合救助被害人家庭

 

被救助人羅某豔,系周某交通肇事案被害人劉某三的妻子。

 

2019年1月,周某無證駕駛小車在湖南省常甯市某路段,與蔣某駕駛的車輛相撞,蔣某車上的乘客劉某三重傷。交警認定周某、蔣某承擔主要責任、次要責任,劉某三無責任。

 

劉某三提起民事訴訟,法院民事判決由保險公司、周某、蔣某分别賠償21萬餘元、56萬餘元、12萬餘元。保險公司履行到位,但蔣某履行3萬元後無力繼續履行,周某未履行賠償責任。2020年5月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周某有期徒刑十個月。

 

【救助過程】

 

常甯市婦聯開展入戶工作時發現羅某豔可能屬因案緻困婦女,根據衡陽市人民檢察院與市婦聯共同出台的《加強司法救助案件中困難婦女權益保護的工作銜接機制》,向常甯市檢察院移送司法救助線索。

 

該院決定啓動司法救助程序,經調查核實,羅某豔家庭系當地低保戶,家庭成員8人,4名子女均年幼,羅某豔的公婆以務農爲生,均年逾六旬,基本無收入;劉某三需終身護理,羅某豔照顧家庭無法外出務工,全家靠低保金生活。周某、蔣某名下無可供執行的财産,大部分的賠償款實際未能執行到位,已支付的賠償款已全部用于劉某三前期治療,羅某豔家庭生活十分困難。

 

常甯市檢察院審查認爲羅某豔家庭符合司法救助條件,且羅某豔屬專項活動中的困難婦女,是司法救助的重點對象。常甯市檢察院提請衡陽市檢察院聯合救助,共同發放司法救助金。兩級檢察院、婦聯積極協調落實多元化綜合幫扶措施。衡陽市婦聯依托該市公益項目提供救助;市民政局發放臨時生活困難救助金;湖南省人民檢察院将其4名未成年子女納入“檢·愛計劃”公益項目提供助學金;市鄉村振興局将該家庭納入“防止返貧監測戶”幫扶;所在村将其家庭納入年度走訪慰問對象“一對一”幫扶。

 

該案辦結後,衡陽市、常甯市檢察院和婦聯共同回訪,跟進各項救助幫扶措施落實情況,安排定期後續幫扶。

 

【典型意義】

 

本案系檢察機關對家庭主要勞動力喪失勞動能力的困難婦女,聯合婦聯組織加強司法救助協作,切實加大救助幫扶力度的典型案例。      (張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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