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海軒)3月29日,立法會細則性通過動物診療及商業業務法法案,訂定獸醫的專業資格認可登記、注冊及紀律制度,以及設立專業委員會并由7名具專業知識人士組成。法律于明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會上,多名議員關注獸醫專業委員會的組成,認爲應加入飼主、動保團體人士。列席會議的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響應表示,獸醫專委會主要負責專業培訓、資格認可、紀律處分等工作,基于該專委會的性質及從事的工作所要求的專業背景,政府堅持獸醫專委會需由有獸醫專業背景人士參與。另外本澳有動保法,相關制度完善,動保團體代表及相關人士亦可以在其他方面,行使其應有權利,保護動物權益。
對于動物診療及商業場所不得設于住宅,張永春表示,市政署曾與現時營業的動物診所溝通,了解是否符合新法,強調能處理好。市政署市政管委會委員吳秀虹補充表示,法律通過後1年才生效,市政署有一系列的準備工作,包括頒布專業委員會的行政法規,以及相關場所發牌施行細則的行政法規,預計在半年内出台。獸醫專委會成立後,專委會将展開專業資格認可條件、制定申請流程、制定獸醫專業工作守則等工作。發牌制度方面,制定相關場所的設施設備條件,以及對場所飼養動物在空間、環境及間格方面的系列要求,還應符合動保法的原則,後續再進行宣傳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