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教育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普通高等教育學科專業設置調整優化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改革方案》),就調整優化高等教育學科專業設置工作做出部署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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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方案》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進一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新時代高等教育學科專業體系改革的決策部署,加快調整優化學科專業結構,推進高等教育高質量發展,服務支撐中國式現代化建設。
《改革方案》強調,學科專業設置調整優化改革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引導高校在各自領域争創一流,走好人才自主培養之路。《改革方案》提出了服務國家發展、突出優勢特色、強化協同聯動的改革思路和原則,明确了到2025年的相對量化的近期目标和到2035年的遠景目标。
《改革方案》堅持問題導向,聚焦人才培養,明确學科專業設置調整優化改革改什麽、怎麽改、誰來改。針對學科專業設置調整優化改革的三大主體,圍繞學校層面怎麽規劃設置、省級層面怎麽統籌管理、國家層面怎麽宏觀調控,提出一系列有針對性、可操作的改革措施。
學校層面,要加強學科專業發展規劃,加快推進一流學科建設,深化新工科、新醫科、新農科、新文科和基礎學科專業建設,完善學科專業建設質量保障機制。省級層面,要加強學科專業設置統籌、嚴格學科專業檢查評價、開展人才需求和使用情況評價。國家層面,要切實發揮學科專業目錄指導作用、完善學科專業管理制度、加強學科專業标準建設和應用、強化示範引領、實施“國家急需高層次人才培養專項”、加強專業學院建設、健全學科專業調整與人才需求聯動機制。
《改革方案》要求各地各高校根據改革方案,結合本地本校實際,“一校一案”研究制定學科專業改革實施方案,并結合年度學科專業設置,每年報告實施方案落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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