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大林)兩名内地男子受雇内地犯罪集團來澳,以假名表和假金鏈典當後,再将當票出售給内地居民詐騙金錢,司警調查發現兩人已典當十次,騙取十五萬五千元款項,兩人日前再入境時爲司警拘捕。
被捕的兩名内地男子均姓黎,分别二十六歲和二十五歲,任職泥水工人和銷售員,兩人爲堂兄弟關系,涉嫌相當巨額詐騙和犯罪集團移送檢察院處理。
去年十月三十一日,皇朝區一間押店向司警局舉報,稱于二月二十八日淩晨,二十五歲的黎姓男子到店鋪将一隻名表以三萬元典當,三個月後因斷當而店鋪覆驗名表,證實爲赝品,遂向司警局舉報。
司警調查發現黎有到其他押店典當記錄,但之後均有人将物品贖回,故店鋪沒有損失并沒有報案。而黎犯案後即返回内地,至今年四月九日下午,黎經關閘入境時爲司警拘捕,并于他身上搜得一隻假名表,他供稱受一名内地犯罪集團男子指使,與堂兄來澳将假名表及假金鏈,帶到皇朝區的押店,以成本價二至三倍價錢典當。然後将款項和當票帶返内地交回犯罪集團的男子,每次作案可獲三千元人民币報酬,由去年初至今,他作案六次,獲得一萬八千元報酬。堂兄作案四次,獲得一萬二千元報酬。四月十日下午,司警于關閘附近拘捕涉案的另一名黎姓男子,他拒絕合作。
另外,犯罪集團将當票轉售給内地居民詐騙,訛稱當票上物品已經店鋪确認爲真貨,隻需憑當票價錢即可便宜贖回名表或金鏈。司警調查得知押店作案十次獲得典當騙款共十五萬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