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記者從廣東省人民政府官網瞭解到,《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下稱《辦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哪些人可以報考?招考報名如何進行?筆試面試如何組織?《辦法》對這些備受關注的問題都做了詳細規定,《辦法》明確,公開招聘不接受5類人員的報名,考試一般採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報考人員從報考至聘用全程須接受審查和考察。
受過刑事處罰等5類人員不得報名
《辦法》適用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活動,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除外。在完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相關機制方面,《辦法》明確,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集中組織開展的公開招聘經費由同級財政予以保障,納入年度財政預算。
在完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報考條件和基本程式方面,《辦法》明確,有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被開除公職、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等5類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公開招聘。記者留意到,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為該辦法修訂後新增專案。
新增“筆+面”考試的除外情形
《辦法》規定了公開招聘的報名時間、方式和資格初審,報名時間上不得少於5個工作日,一般採取網路方式接受報名,僅採取現場報名方式的,應當在招聘方案中說明理由。
公開招聘一般採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比例不得低於40%。《辦法》鼓勵具備條件的單位採取電子化方式進行筆試。
值得注意的是,該辦法修訂後,新增規定了筆試加面試考試的除外情形,招聘專業技術七級以上崗位、工勤技能一級崗位、具有博士學位的人員,或者列入省、地級以上市事業單位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目錄的人員,可採取面試或直接業務考核的方式進行考試。
《辦法》還明確,招聘組織單位應當根據招聘公告的崗位數量,在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照每個崗位不少於3名、不超過5名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筆試合格人數未達到上述比例的,可以將全部筆試合格人員確定為入圍面試人員。
此外,《辦法》要求,應當根據體檢結果確定考察人選,並成立不少於2人的考察組對其進行考察。考察結束後,考察組撰寫考察報告,提交單位或部門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考察人選是否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考察內容包括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及廉潔自律情況、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檔案的完整性、真實性等情況。
記者留意到,《辦法》對擬聘用人員提出高要求,從報考、資格初審、資格復審到體檢考察,全程須接受審查和考察。
(南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