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25日聯合發佈關於辦理強姦、猥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依法從嚴懲處強姦、猥褻未成年人犯罪,加強對未成年人特殊、優先保護,進一步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護水準。
“在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各類問題中,強姦、猥褻等性侵害犯罪嚴重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嚴重踐踏法律紅線和倫理底線,人民群眾深惡痛絕,社會反映強烈。”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一庭庭長何莉介紹,針對此類犯罪近年來出現的新情況、新變化,制定本司法解釋,具有重要意義。
據介紹,司法解釋堅持依法從嚴懲處,進一步明確了相關犯罪的入罪條件和從重、加重處罰情節認定標準。例如,明確利用網路實施的猥褻行為的入罪條件;明確列舉對姦淫幼女、強姦未成年人適用較重的從重處罰幅度的多項情形等。堅持罪責刑相適應,對相關從重、加重處罰條款作了進一步明確和細化。同時,充分考慮未成年人身心發育不成熟等特點,落實對未成年人的特殊、優先保護原則。
此外,司法解釋明確負有照護職責人員性侵罪的加重處罰情節,規定對未成年女性負有特殊職責的人員,利用優勢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無援的境地,迫使被害人與其發生性關係的,以法定刑較重的強姦罪定罪處罰,以依法、準確、有力懲處犯罪。明確猥褻兒童罪加重處罰情節,例如,明確猥褻致使兒童輕傷、自殘的,或者對猥褻過程製作視頻,以此脅迫對被害人實施猥褻的,應當加重處罰。
針對一些特殊情形的法律適用標準,司法解釋明確,對脅迫、誘騙未成年人進行網路裸聊、向未成年人索要裸照、視頻等特殊猥褻行為,明確以猥褻兒童罪或者強制猥褻罪定罪處罰,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未成年人保護事關國家和民族的未來。”何莉表示,人民法院將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作用,準確適用法律,依法嚴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保駕護航。(齊 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