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網訊(記者 桂英)立法會細則性表決通過《貨幣發行法律制度》法案,法案建議法案所規定的貨幣類型,除了紙幣和硬幣外,還包括數字形式貨幣,數字形式貨幣的具體制度將通過特別法例規範。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表示,數字貨幣是未來貨幣的發展趨勢,將為跨境結算、支付帶來嶄新的模式,需要規劃性文件進行補充,本澳暫時未有相關時間表。他又稱,法案通過後才能發行紀念紙幣,亦會通過特區公報形式刊登。
法律規定,若有正當理由,尤其是為教學和宣傳的目的,且經金管局許可並按其訂定的指引進行者可複製法定貨幣圖樣或仿製法定貨幣。金管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陳守信表示,法律通過後,會將相關指引上傳局方網站,方便公眾查閱。法定貨幣如區旗和區徽一樣,是主權的體現,具有一定嚴肅性,故當局批准的原則是維護法定貨幣尊嚴及完整性,使用目的及用途要維護特區形象。複製和仿製物不能與法定貨幣產生混淆,尺寸需大於或小於法定貨幣的尺寸,並要標明為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