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進七一啟動 設專屬電子申請平臺 人才申請會較多但數量較可控

 

本報訊(記者 海軒)行政會完成討論《人才引進法律制度施行細則》和《人才發展委員會》兩個行政法規草案。兩項法規同於二零二三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行政法務司司長、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9日表示,為配合第7/2023號法律《人才引進法律制度》的實施,特區政府制定本法規,以進一步規範各類人才引進計畫的申請及審批程式。

 

將於七月一日生效的《人才引進法律制度施行細則》行政法規草案主要內容包括:

 

一、訂定各類人才引進計畫的制定、公佈、申請及審批程式,以及申請須附同的檔及數據。二、設立專屬的電子平臺,提供遞交申請、上載或補交檔及數據,以及接收電子通知等服務。三、訂定辦理居留許可的手續和須附同的檔及數據,以及居留許可的有效期及續期程式。四、訂定轉換人才引進計畫的處理程式,以及稅務優惠的申請及審批。五、訂定人才引進評審委員會的職責、組成及運作。

 

另外,為配合名為《人才引進法律制度》的法律實施實施,政府調整委員會的組織及運作,制定《人才發展委員會》行政法規草案。法規與法律同樣將在七月一日起生效。

 

法規內容主要包括:一、明確委員會在人才培養及人才引進的職責;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成員包括本地高等院校代表、與重點產業相關的公共部門或實體的代表,以及在相關領域公認傑出的人士及專業人士等。二、委員會以全體會議及專責小組方式運作,按人才培養及人才引進的職責範疇組成相應的專責小組。此外,法規訂明全體會議及各專責小組的職權。三、委員會設秘書處負責行政及技術支持工作。

 

人才發展委員會秘書長周昶行9午出席行政會新聞發佈會。他回應傳媒時宣稱,澳門的人才引進制度其實是對全世界開放,不只是引進某一個地區的人才。因為地理、文化,以及與內地接觸比較多,內地人才收到澳門的資訊較多,預計內地人才申請亦都較多。

 

周昶行表示,在籌備階段,已經收到不少查詢,世界各地的人才對澳門的人才引進計畫都是熱切期待,他們也對澳門有好感。他認為澳門有不少優勢,包括低稅制地區、社會保障等做得較好。特區政府將有序開展計畫,陸續按階段推出,在初期引進數量可控的人才,透露大健康及高新科技人才計畫可能優先推出。人才引進為澳門是新的制度,需要時間適應,計畫將是陸續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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