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①:中日友好醫院的臨床藥師與臨床醫生聯合開設精準用藥門診,爲患者提供精準合理化用藥方案。 唐崑 攝 圖②:北醫三院藥劑科臨床藥師周鵬翔在兒科藥學門診講解吸入裝置的使用方法。 劉玲 攝
近期,一些養老服務機構和企業打着“養老服務”、“健康養老”等名義,以“高利息、高回報”爲誘餌實施非法集資活動吸收老年人資金,給老年人造成嚴重财産損失和精神傷害,存在重大風險隐患。
一、養老服務領域非法集資表現形式
1.假借養老服務機構之名非法集資。一些企業沒有養老服務機構實體,沒有實際收住老年人并提供照料護理服務,但通過臨時租用養老服務機構場地開展活動、宣稱與養老服務機構簽訂合作協議等方式,“碰瓷”養老服務機構,以辦卡返利、福利補貼、享受折扣等形式,誘騙老年人辦卡儲值非法吸收資金。
2.以提供“養老服務”爲名非法集資。一些機構明顯超過床位供給能力承諾服務,或者超出自身可持續盈利水平承諾還本付息,以辦理“貴賓卡”、“會員卡”、“預付卡”、預交“養老服務費用”等名義,通過向老年人收取高額會員費、保證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
3.以投資“養老項目”爲名非法集資。以投資、加盟、入股養生養老基地、銷售虛構的養老公寓、長期出租養老床位、“時間銀行”互助養老項目等名義,以承諾高額收益、返本銷售、售後返租、約定回購爲幌子非法吸收資金。
4.以銷售“老年産品”爲名非法集資。打着“健康養老”名義,實際上不具有銷售商品的真實内容,或者以醫療名義給老年人推廣銷售所謂“保健”相關用品,采取商品回購、寄存代售、消費返利、免費體檢、贈送禮品、會議營銷、養生講座、專家義診等方式,以承諾消費返利或給予其他投資回報爲誘餌非法吸收資金。
5.以享受“旅居養老”爲名非法集資。以邀請老年人低價甚至免費旅遊,或者考察所謂“旅居養老”項目爲名,通過儲值返利、投資分紅、積分養老等方式非法吸收資金。
二、風險提示
1.高額利息無法兌現。承諾的高額利息資金主要來源于老年人繳納的費用,屬于拆東牆補西牆。一些機構或企業不存在與其承諾回報相匹配的收益,資金運轉難以持續維系,一旦資金鏈斷裂,高額利息無法兌付。
2.資金安全無法保障。非法吸收的資金大多在個人或第三方關聯賬戶,隐蔽性強,難以得到有效監管,存在轉移資金、卷款跑路的風險,追贓挽損難度大,本金難以追回。
3.養老服務需求無法滿足。一些機構和企業不具備提供服務的能力,通過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騙取老年人信任,但往往無法兌現承諾達到預期效果,老年人的養老服務需求無法得到滿足。
按照《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等有關規定,對非法集資人、非法集資協助人将嚴肅追究法律責任,參與非法集資風險自擔。養老服務機構的本質是提供養老服務,對帶有投資返利性質的承諾,老年人應謹記高回報伴随高風險,認清高額利誘背後隐藏的巨大風險,自覺遠離非法集資,防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如發現涉嫌違法犯罪線索,可立即向有關部門舉報。 (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