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技型企業勞動人事糾紛因案件專業程度高、調解和仲裁難度大、訴訟标的額較高等原因,解決起來往往費時費力
● 無錫不斷探索科技型企業勞動人事争議“調裁審一體化”改革,以調裁審貫通銜接方式妥善化解糾紛
● 無錫法院還建立了問診機制,市中院聯合市人社、工商聯、總工會等開展科技型企業用工體檢活動,零距離爲企業“把脈問診”
因資金周轉困難,企業停發了員工工資,24名技術員工集體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讨薪。該企業爲江蘇省無錫市惠山區一家科技公司,如果技術員工集體離職,将導緻企業無法正常生産經營,嚴重影響企業生存和發展。
一場企業護衛戰迅速打響。惠山區勞動監察大隊根據勞動人事争議“調裁審一體化”機制,第一時間向區勞動仲裁委、惠山區人民法院通報,相關部門立即介入,研判化解方案,與職工代表、企業負責人進行面對面溝通協調數次。最終,這場群體性糾紛得以順利化解。
這是無錫探索科技型企業勞動人事争議解決新路徑的一個生動縮影。
與傳統勞動人事争議相比,科技型企業勞動人事糾紛因案件專業程度高、調解和仲裁難度大、訴訟标的額較高等原因,解決起來往往費時費力。而在無錫,截至2022年,高新技術企業增至4600家、科技型中小企業6000餘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800餘家;全市人才總量達195.4萬人,其中海歸人才1.9萬、高層次人才15.2萬、高技能人才47.1萬。
如何通過法治促進科技型企業與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之間構建和諧的勞動關系,保障引才、要才、借才的高質量人才發展生态?《法治日報》記者近日走進無錫司法機關一探究竟。
技術門檻偏高
争議不易解決
在上述這家科技型企業的勞動人事争議中,經相關部門協調,企業負責人很快籌集到了資金,支付了拖欠的工資。最終,有5名技術人員在糾紛進行勞動仲裁之前與企業達成和解,繼續留在企業工作,使企業有一定的技術人員基礎,再通過招聘新員工上崗培訓以維持正常的生産經營,幫助企業渡過了階段性的難關。
另外19人則因工資計算方式存在争議,進入勞動仲裁程序後,惠山區法院繼續與仲裁委、屬地街道等部門組織雙方開展矛盾化解工作。其中9人在仲裁委協調下處理完畢,剩餘10人因工資計算等存在較大争議訴至法院。
惠山區法院收案後繼續加大矛盾調解力度,進一步查明相關事實,做好法律釋明等工作,積極引導雙方當事人通過調解化解矛盾。目前雙方均表示願意調解。此外,法院還就該公司在考核、管理、競業限制、保護商業秘密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對該企業完善制度進行指導。
“區法院與相關部門構建的勞動人事争議‘調裁審一體化’工作機制,第一時間幫助我們化解了糾紛,留住了部分技術人員,避免企業出現停業停産重大風險。法院提出的問題和建議,也非常符合技術型企業管理的要求,我們将積極整改,規範用工,減少勞資矛盾發生。”該企業負責人告訴記者。
實際上,處理好涉科技型企業勞動人事争議案件并非易事。
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勞動争議審判庭庭長姜麗麗說,解決此類案件主要有以下幾點困難:
案件與技術、行業緊密相關,如在涉科技型人才競業限制類案件中,判斷競業限制範圍是否過寬的問題,法官需要結合行業特點并了解技術内容後才可作出合理判斷。
“在一例醫療影像設備研發人員競業限制案件中,雙方約定的競業限制範圍包含與人工智能相關的領域,法院無法僅憑借雙方陳述衡量競業限制範圍的合理性,審理此類案件具有一定的技術門檻。”姜麗麗舉例道。
案件訴請一般爲複合訴請,案件關系複雜。如在涉科技型人才追索勞動報酬案件糾紛中,有些公司在引進人才時往往會将高層次人才收入與企業經營效益挂鈎,或約定股權分紅、業務提成、保障金等。高層次人才也往往會就服務期限、自身業績等作出承諾。此種情形下,勞動報酬與股權問題等交織,雙方争議較大,僵持不下。
案件内容專業,調解和仲裁難度大。涉科技型企業勞動人事争議案件普遍案情複雜,當事人訴請複合,加之存在一定的技術壁壘,未經過專業培訓的調解員和仲裁員難以調解和裁決,進一步導緻涉此類案件仲裁前置程序空轉,最終還是需要通過訴訟解決雙方糾紛。
調裁審一體化
妥善化解糾紛
爲推動涉科技型企業勞動人事争議案件解決,促進科技型企業與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之間構建和諧勞動關系,近年來,無錫不斷探索科技型企業勞動人事争議“調裁審一體化”改革,以調裁審貫通銜接方式妥善化解糾紛。
何爲“調裁審一體化”?姜麗麗介紹,該機制集調解、仲裁、審判“三位一體”,從源頭化解科技型企業勞動人事争議,有效縮短勞動者維權時間和降低維權成本,在做好便捷服務的同時優化壓減流程環節,提高勞動人事争議矛盾糾紛處置效率和調解成功率。
據了解,無錫中院構建了專業化的“調裁審”機制,深入研判分析涉科技型企業與科技型人才糾紛特點,對重點、疑難、複雜糾紛予以類型化,統一案件受理範圍和化解的思路。
“訴訟環節,建立重大案件報備制度,将涉科糾紛的新類型案件、疑難複雜案件納入院庭長重點監管範圍,通過跨庭(室)組建合議庭、召開跨部門專業法官會議等形式,保障審理效果。建立案件評查、裁審閱報交流、裁審信息對比三大機制,法院與仲裁委開展文書互評、典型案例互選活動、聯合發布涉科典型裁審案例,促進裁審理念統一。”姜麗麗說。
專業化的“調裁審”隊伍不可或缺。無錫中院在太湖灣科創帶設立“科技型企業勞動争議調解中心”,着力培育專業調解員隊伍;建立特邀調解資源庫,吸收技術類專家、科技型企業以及科技型人才傑出代表等參與調解,提升調解的“技術含量”;仲裁機構、人民法院成立專業化審判團隊,由經驗豐富的仲裁員、審判員辦理相關糾紛,保障仲裁和裁判效果;創建仲裁員、調解員、審判員“成長+”平台,開展崗位練兵、技能比武和“同堂培訓”活動,一體化提升專業水平。
“同時将科技含量融入工作體系。針對科技型企業與科技型人才糾紛專業性強、技術性強的特點,我們在江蘇省率先建立由AI人工智能、芯片集成電路、生物醫藥等10多個領域18名專家組成的技術專家咨詢庫,爲糾紛調解、仲裁和審判提供技術支持。”姜麗麗舉例說,在一起涉AI人工智能領域競業限制糾紛案中,訴辯雙方分别申請中科院、中國生物醫學工程學會的專家,就算法專業問題出庭陳述,幫助法庭迅速查明技術問題,爲依法裁判提供支撐。
仲裁委也在積極發力。新吳區勞動仲裁院院長楊勇告訴記者,爲最大限度保障和諧勞動關系,更加注重發揮調解協商性強、對抗性弱、靈活度高的優勢,新吳區勞動争議仲裁委把工會與仲裁委的“金牌調解組織”與法院訴前調解相融合,建立社會調解組織、仲裁調解、訴訟調解和司法确認環環相扣、貫通全程的調解工作體系。
哈工大機器人集團(無錫)科創基地研究所與36名科研人員勞動合同糾紛,就是經人社局、工會和法院三方協力,成功于訴前調解階段化解。
據統計,今年以來,仲裁委調解相關糾紛12件,調解成功率達30%;法院調解相關糾紛23件,調解成功率達21.7%。
堅持平衡保護
實現互惠共益
科技是第一生産力、人才是第一資源、創新是第一動力。
爲進一步推動涉科技型企業勞動人事争議解決,無錫市法院還建立了問診機制。無錫市中院副院長楊志鋼介紹,市中院聯合市人社、工商聯、總工會等開展科技型企業用工體檢活動,零距離爲企業“把脈問診”。去年以來,走訪科技型公司117家,編印發放1200餘冊《企業用工管理指引》,指導企業規範用工關系,健全内部人事管理制度和勞動争議協調化解機制,幫助企業消除風險。
華中科技大學無錫研究院是一個産學研基地,每年科研收入超億元、孵化新公司10餘家。“工作中,我們會涉及大量知識産權、人才引進和離職等法律問題,但研究院落成以來從未發生過一起勞動訴訟,這得歸功于無錫法院提供的優質司法服務。”研究院副院長王立成向記者感歎道。
“對于糾紛調處、仲裁、審判過程中發現的企業在人事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短闆漏洞,充分發揮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意見書、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建議書以及法院司法建議書三書功能,對于可能影響企業長遠發展和高層次人才重大權益的案件,實行三書必發,以更大力度,督促和幫助企業及時整改、規範治理,實現健康發展。今年以來,共發布三書50餘份。”楊志鋼說。
值得一提的是,無錫中院将平衡保護貫穿“調裁審一體化”各流程,爲企業與人才“互惠共益”提供更多機會,最大限度尊重人才引育規律。對引才用才的柔性模式、高層次人才聘用合同中的個性化條款等焦點問題,在尊重意思自治的基礎上結合法律、政策妥善認定,确保人才資源配置實現效率最優化和效益最大化。
此外,無錫市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法律服務團也作出了積極貢獻。據了解,法律服務團首批成員由37名來自無錫較大規模、較高水平律所的知名律師組成,下設“企業規範用工委員會”,爲有需要的科技型企業和高層次人才提供法律咨詢、訴訟支持等服務。在科技型企業、高層次人才聚集地設立調裁中心(江陰)、巡回審判點(惠山),通過巡回調解、巡回仲裁、巡回審判以及案件旁聽評議、典型案例發布等方式,發揮“處理一案,化解一片”的引領示範作用。
惠山區科協主席劉琦介紹說,惠山區科協在惠山國際人才社區成立了科技工作者之家,聯合法院在人才之家設立巡回審判點,聯合區司法局、律師協會、區創新創業人才協會、高新技術企業協會等舉辦工作沙龍、開展法治宣傳、政策宣講,以就地調解、巡回審判等多種方式,爲轄區有需要的科技型企業提供人才政策、勞動人事方面的司法服務,營造良好的政務服務環境。
多名接受記者采訪的法官和仲裁員都提到,糾紛解決在源頭,矛盾調解在訴前至關重要,因此要将源頭保護貫穿“調裁審一體化”各階段,爲企業與人才“互助共赢”奠定堅實基礎。
(陳建國 丁國鋒 周斌 張守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