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大林)日前,司法警察局轉交一宗涉及外雇從事非法兌換貨币的案件。
調查發現,涉案的外雇(邬某)受聘于澳門布魯塞爾街附近的一間食店,其曾多次長時間離澳,且出入境時間與工作時間存有異常,懷疑涉及虛假聘用。此外,該食店還有多名外雇涉及上述可疑情況。
基于此,本局人員于5月中旬至6月中旬不定時前往該食店進行調查,期間發現其中三名外雇(魏某、吳某和楊某)沒有在上述食店從事相關工作。
經偵訊,上述四名外雇均承認透過食店負責人李某的協助下,以虛構勞動關系之方式,申請辦理外地雇員身份認别證,目的是來澳從事非法兌換金錢活動;另外,警員發現該店鋪的另一名負責行政管理的外雇王某,亦知悉李某以虛構勞動關系之方式爲他人申辦外地雇員證,更從中協助他們制作虛構的發薪記錄,以規避警方的調查。
綜合調查所得,上述五名涉案外雇的年齡介乎20多至40多歲,均涉嫌觸犯第16/2021号法律第78條「爲取得許可而虛僞作出并主張某些法律行爲」罪,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另外,涉案李某和其他外雇,本局仍在追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