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2023年6月24日,是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頒布一周年。昨日最高人民法院舉辦新聞發布會,首次發布“涉體育糾紛民事典型案例”。
保障運動員的合法權利
運動員權利保障始終是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此次發布的典型案例“李某與某俱樂部追索勞動報酬糾紛案”顯示,某俱樂部向李某出具欠條,載明某俱樂部欠李某賽季績效工資及獎金,并承諾于兩個月之内支付。因某俱樂部逾期未支付,李某向審理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某俱樂部支付所欠工資及獎金。
審理法院認爲,某俱樂部與李某之間屬于勞動關系。李某以欠條爲據直接向審理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訴訟請求不涉及勞動關系其他争議,視爲拖欠勞動報酬争議,無需經過勞動争議仲裁前置程序,應當按照普通民事糾紛受理,判決某俱樂部向李某支付欠付工資及獎金。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陳宜芳表示,人民法院依法認定相關主體的民事責任,充分保障運動員的合法權利,有助于推動運動人才培養、築牢競技體育發展的人才基礎,促進人才強國戰略的實施。
推動體育産業高質量發展
近年來,體育培訓、健身、旅遊等在内的體育産業蓬勃發展。人民法院采取内部構建立審執無縫銜接機制、外部搭建多元解紛協同平台的方式,探索體育行業訴源治理新模式,及時有效保護體育行業消費者、體育企業合法權益,激發市場活力和消費熱情。
案例顯示,某體育公司在當地經營健身房,朱某等二百餘人均向某體育公司交納了金額不等的會籍費及購買課時費用。因健身房經營不善,某體育公司搬離後未确定新的經營場地,緻朱某等人無法繼續使用會員課程服務,某體育公司拒不退還相應費用。朱某等人陸續起訴,請求解除健身服務合同、某體育公司退還剩餘會籍費及課程費用。
法院在核實某體育公司仍有可供執行款項的情況下,先期組織調解,對調解不成的案件迅速作出示範判決,判決解除健身服務合同、某體育公司退還朱某等人剩餘會籍費及課程費用。對其他消費者提起的訴訟,審理法院參照示範判決促成該批案件全部調解,并迅速将執行款項發放到位。爲後續體育行業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工作提供了有益實踐經驗。
加大體育知識産權保護力度
陳宜芳表示,保護體育知識産權,嚴格規制各類不正當競争行爲,有利于激勵體育企業改革創新、赢得經營優勢,引導體育組織樹立品牌意識、維護品牌形象。
此次發布的典型案例“亞運會組委會與某置業公司、某科技公司侵害特殊标志專有權及不正當競争糾紛案”認定,侵害賽事組委會特殊标志專有權應承擔賠償責任。此案審理法院認爲,“杭州亞運會”已經被亞運會組委會提交國家知識産權局核準登記,并據此取得特殊标志專有權。某置業公司未經亞運會組委會許可,擅自在其發布的互聯網廣告中将“杭州亞運會”設置爲搜索關鍵詞,其行爲已構成對亞運會組委會特殊标志專有權的侵害。審理法院依法判決某置業公司、某科技公司賠償亞運會組委會相應損失,體現了人民法院加強知識産權保護、加大損害賠償力度的司法導向。
陳宜芳表示,未來,人民法院将繼續爲推進體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加快體育強國和健康中國建設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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