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察局偵破兩宗拾遺不報

 

本報訊(記者 大林)一名男子早前到治安警察局報案,稱其於路氹連貫公路乘坐的士到氹仔蓮花海濱大馬路,於下車後發現遺留陸枚籌碼(面值為15,000港元),懷疑被人拾獲及據為己有,故報警求助。

 

本局人員透過天眼系統成功鎖定一名涉案男子,並於625日在氹仔蓮花海濱大馬路將其截獲。經偵訊,涉案男子承認案發當日在的士上拾獲有關籌碼,並已將有關籌碼兌換成現金花光。

 

涉案男子為50多歲的內地外僱,其涉嫌觸犯《刑法典》第200條「在添附情況下或對拾得物、發現物之不正當據為己有」罪,案件將移送檢察院偵辦。

 

另一案件早前,治安警察局接獲一名旅客報案,稱其在氹仔北安大馬路巴士站遺留一部約值11,300澳門元的手提電話,當發現後立即撥打相關電話但未能接通,懷疑被不知名人士拾獲後據為己有,故報警求助。

 

警員透過「天眼」系統鎖定一名涉案女子,並於6月21日成功傳召其到本局調查,其承認拾獲相關電話並將之帶往內地住所。

 

涉案女子為30多歲本澳居民,其涉嫌觸犯《刑法典》第200條「在添附情況下或對拾得物、發現物之不正當據為己有」罪,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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