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海軒)修改選舉法律第六場諮詢專場在6月30日午舉行,行法司張永春表示,修改兩份選舉法律是為完善澳門維護國家安全制度,是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份。他提出,應該居安思危;制度的完善要預先做好,不會等到出現問題才去匆忙修法。關於「禁選期」,張永春表示,聽到的主流意見是五年。
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公開諮詢的第六場諮詢專場在昨午舉行。
出席諮詢專場的陳偉民提出,澳門教育界素來保持愛國愛澳的優良傳統,但早前鄰近地方的「黑暴事件」確實對澳門學生造成不少影響;而且,外國勢力對國家和特區政府進行無理的打壓、抹黑。他覺得,今次修法刻不容緩,可以截斷不良份子幻想進入特區政府體制之中。
諮詢文本提出,任何個人及實體在競選活動開始之日至選舉日翌日,公布或促使公布候選人的民意調查結果均被科處罰金。陳偉民提出,尤其是外國團體,很喜歡展開「眾籌」,得到的金額往往遠超想像。他詢問政府會否考慮調升違規公布民調的罰則,從而杜絕別有用心的人士進行所謂的民意調查來干預選舉。
關於違規公布民意調查結果,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現行法律訂定的刑罰是一萬至十萬元,起到阻嚇、預防作用,這罰則是適當的、合符比例的;所以,暫時未有計劃修改。
諮詢專場出席者唐可嵐表示,在現時國際複雜的形勢下,澳門正在步向多元經濟,不受國外力量滲透,避免內耗,聚焦構造和諧又蓬勃的發展,迫切重要。她提出,尤其是人工智能的興起,存在被利用形成更廣泛、更針對、更深度植入式的輿論資訊,容易形成社會情緒操縱,造成影響選舉結果的風險。
關於人工智能,張永春表示,面對的挑戰越來越多,亦都越來越困難,執法部門都會不斷改善技能、工具,應對選舉的違規、違法行為。並稱:「我哋都係要抱住底線思維。呢啲科技發展對我哋公平、公正、廉潔嘅選舉帶嚟邊啲風險呢?我哋要預先做好評估,同埋要高度關注,又要有相應防範措施。」
未來能否無需出示實體身份證,使用「電子身份」亦可投票?張永春提及,在法律、技術方面,都可使用「電子身份」投票。若是如此實施,票站工作人員將會反掃選民手機的「電子標識」。至於具體如何使用,到時需要選管會發出明確指引,隨之便可實施。
關於選民更改地址,張永春相信,在下次選舉前,「一戶通」將有重要部門聯網修改地址的功能。將來,市民在「一戶通」修改地址,各個部門系統內的地址都可隨之更新。選民亦可透過「一戶通」確認地址,選管會便會按此地址安排投票站。
另外,諮詢文本建議,將禁止宣傳期間的起點提前在提交候選名單之日。張永春表示,若是實行上述規定,提交候選名單之後隨即受訪,內容往往涉及政網等,一定是競選宣傳;這可考慮在提交候選名單之前受訪。他重申,政府態度開放,繼續聽取社會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