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大林)6月29日下午,治安警察局接報指于凼仔木铎街某店鋪發生盜竊案,經店員翻查店鋪監察系統,發現陳列于貨架上之一個手袋,被一名男子以其斜背包遮掩下盜去,并在一名女子掩護下離開,店鋪損失約14,400港元。
警員根據天眼系統鎖定兩名涉案男女,并于凼仔埃武拉街某大廈單位将二人截獲,警員亦在單位房間中搜出二人作案時用作遮掩之斜背包及作案所穿的衣物,涉案男子承認犯案,并聲稱已将有關手袋丢棄。
警員在調查上述單位時,另再發現兩名男住客,其中一人指其于5月16日透過網絡社交平台以3,000港元向一名女子租住該單位,而另一人指其于6月23日透過涉案男女介紹入住該單位,期間無需繳付租金,故懷疑涉及非法提供住宿情況。
兩名涉案男女爲50多歲之蒙古籍人士,二人均涉嫌觸犯《刑法典》第197條「盜竊」罪;另一方面,于調查期間,警員發現二人所填寫的資料與過往在本局所提供的數據不符,二人均涉嫌觸犯第16/2021号法律第76條「關于身份的虛假聲明」罪,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
此外,由于有關單位涉及非法提供住宿情況,本局已向旅遊局作出通報,經旅遊局人員調查後證實上址爲非法提供住宿的單位,并已作出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