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海軒)特區政府就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及《澳門特别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舉行第二場公衆咨詢會,咨詢會3日下午7時在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綜合體聽取市民的意見和建議。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指出,公然煽動行爲擾亂選舉程序及結果,對大多選民不公平不公道,相關定義由于涉及刑事條款,必須訂定得非常明确嚴謹,又稱在法律訂定後,将會做好普法宣傳。
公衆咨詢會3日在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綜合體舉行,約一百八十名市民出席。咨詢會由張永春主持,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林智龍、行政公職局局長高炳坤、法務局局長梁穎姸及行政法務司司長辦公室顧問胡家偉出席。
張永春表示,總結而言,就完善行政長官選舉的被提名人、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參選人以及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資格審查機制,社會各界表示高度贊同,認爲這是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确保澳門特區繁榮穩定、長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對于咨詢文本中提出由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對參選人進行資格審查,對選舉管理委員會根據審查意見作出不具參選資格的決定不得提出聲明異議或司法上訴,以及參照二零二一年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訂定的七項準則,将資格審查的标準制度化、法定化,社會各界皆表示支持。
張永春介紹,就咨詢文本提出将公然煽動不投票或投白票、廢票的行爲刑事化,以及增加違規公布民意調查結果處罰對象的建議,社會各界對維護選舉秩序、打擊違法行爲的修法方向表示認同,同時對「公然煽動」的法律定義及涵蓋範圍,以及當透過網絡實施有關違法行爲時如何有效執法表示關注。此外,不少市民還關注如何打擊選舉期間對參選人的惡意攻擊、抹黑等行爲,建議完善相關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