楓橋經驗發源地的新時代回響 浙江法院創新群衆路線升級訴源治理


1963年,浙江諸暨楓橋鎮幹部群衆創造了“依靠群衆就地化解矛盾”的“楓橋經驗”。而今,傳奇故事講了一個甲子,曆久彌新。

 

如何創新群衆路線加強基層自治?如何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助推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法治日報》記者近日走訪浙江多地法院,找尋“楓橋經驗”發源地在新時代的新繼承、新發展、新路徑。

 

在黨的領導下構建多元共治格局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訴源治理是“楓橋經驗”的應有之義。

 

在浙江,法院收案數量逐年穩步下降,訴源治理走在全國前列。統計顯示,2018年浙江法院收案增幅由2017年的14.8%下降至3.4%,系10年來首次出現個位數增長;2019年收案下降4.6%,系全國唯一收案下降的省份,此後逐年穩步下降,2022年收案下降10.1%,收案數從過去的全國第2位降至2022年底第8位。

 

這背後,是一套訴源治理的“組合拳”:2018年起分别在鄉鎮、縣級和全省層面總結推廣永康“龍山經驗”、舟山“普陀模式”和“浙江解紛碼”,積極助推“信訪打頭、調解爲主、訴訟斷後”縣級社會治理中心建設,構建起遞進式矛盾糾紛分層過濾體系,最大限度把各類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

 

杭州市臨安區上田村,村民世代習武,加之地理位置處于三區交界,容易産生各種矛盾。

 

“村幹部在調解個案糾紛過程中,遇到疑難複雜問題,隻懂情理,不懂法理。”上田村黨總支書記潘曙龍說道。作爲特邀調解員,潘曙龍的多元共治想法與臨安區人民法院不謀而合,逐步演化出了共享法庭。

 

潘曙龍告訴記者:“有了共享法庭,我們可以向法院提出指導調解的申請,由法官給予專業法律解答,改變以往村幹部處理糾紛時隻講究擺平,不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的困境,讓村幹部在調解過程中更有底氣、信心更足。真正将村幹部熟悉社情民意的優勢與法官的專業知識相結合,就地化解矛盾糾紛。”

 

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長、杭州中院共享法庭建設工作專班負責人陳遼敏看來,共享法庭像一個小支點,撬動了社會治理的大格局。

 

從上田村出發,這一“不增編、不建房,一根網線一塊屏”的機制已經推廣至浙江。截至目前,浙江省已建成共享法庭2.7萬個,覆蓋100%的鎮街、98%以上的村社,指導調解40.17萬次,化解矛盾糾紛30.83萬件,糾紛就地化解率爲76.75%,普法宣傳9.5萬場464萬餘人次。

 

6月27日,《共享法庭建設與運行規範》浙江省地方标準發布,深入推動共享法庭規範化、均衡化發展,爲人民群衆提供優質、高效、普惠、均等的法治服務。

 

在數字改革中探索整體智治模式

 

“杜法官,今年市場上假茶少了,我們安吉白茶更好賣了!”今年4月,春茶銷售旺季,一起侵犯商标權糾紛案件的當事人向時任湖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杜前感慨道。

 

司法守護着安吉白茶,也守護着茂林修竹。審判環節已是環境資源案件的末端,如何從前端發力,從“事後解”到“事前防”,實現環境司法“治未病”,也是浙江法院邁步探索的新領域。

 

在湖州安吉,120名“森林法官”的身影活躍在215個行政村,他們力量下沉爲的是提前介入涉林案件化解。

 

“‘森林法官’就是我們老百姓給取的名字。”安吉縣溪龍鄉農業農村辦公室四級調研員錢義榮說,“我一輩子跟茶葉、茶農打交道,在這過程中跟法院接觸也比較多,法院給了我們很多幫助,特别是白茶季,法官還駐點在茶山、白茶交易市場提供法律服務,非常及時、方便。”

 

走進安吉縣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這裏像是一個化解糾紛版本的政務大廳。記者在立案導訴窗口碰到來辦業務的本地律師裘迷,他說:“我們一般希望能訴前調解、案結事了最好。司法确認有法院的章,當事人認可後即時履行,效果比較好。”

 

杜前介紹:“我們率先在全省出台人民法院參與矛調中心建設規範化指引,全市基層法院的訴訟服務中心成建制整體入駐縣級社會治理中心,在全省率先發布‘訴源治理指标體系’,将糾紛訴前調解成功率等核心指标納入對鄉鎮的平安考核。”

 

如今,浙江省90家基層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全部入駐中心,法院剝離訴前調解職能,法官不再直接參與糾紛調解,而是專注于調解指導、司法确認、訴調對接、簡案速裁等工作。

 

2022年,全省社會治理中心接待群衆113.7萬人,統一受理各類信訪和矛盾糾紛66.5萬件,辦結61.7萬件,化解成功率達92.8%。

 

與此同時,浙江省層面大力推廣“在線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平台”,打造“資源集聚、分層遞進、智能解紛”的省域糾紛解決模式。

 

截至今年6月,“浙江解紛碼”訪問量達1545.2萬人次,提供智能咨詢92.5萬次,調解案件307.9萬件,調解成功率爲51.1%,将大量矛盾糾紛化解在訴前,實現公正與效率的統一。

 

在法治軌道上完善分層過濾體系

 

面對新形勢新任務,如何讓老百姓遇到問題能有地方“找個說法”,實現法治之下的和諧敦睦?

 

記者注意到,“黨委統攬、關口前移、一站解紛”的縣域糾紛解決模式體現出浙江法院在基層治理上的智慧。

 

近日,諸暨市新增了一個“和睦家事”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工作室。早在2021年,諸暨法院就推出婚前科普學習教育平台,幫助新人以更理性審慎的态度對待婚姻生活,從源頭上減少婚姻家庭糾紛,推進家事審判方式改革。

 

“治理越早,化解糾紛的時間成本、精力成本、經濟成本、社會成本等越小,這顯然與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的理念完全相同。”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劉豔認爲,矛盾糾紛全生命周期治理就是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

 

位于金華永康龍山鎮橋下南村的龍山人民法庭,下轄龍山、西溪兩個鄉鎮,轄區總人口超10萬人。這裏經濟發展起步早,市場化程度高,外來務工人口多。兩名法官、一名法官助理加兩名書記員,小小的法庭如何應對多發的矛盾糾紛?

 

龍山人民法庭主動對接鄉鎮矛盾糾紛調處中心,糾紛統一由中心指揮分流,第一道村裏網格、網格長先調,第二道鎮裏行業、綜治再調,第三道人民法庭或調或裁。

 

2018年初,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全省法院全面推廣永康“龍山經驗”。法庭總數從2017年的243個增至目前的338個。充分發揮人民法庭訴源治理“橋頭堡”功能,積極創建“楓橋式人民法庭”,大力推動人民法庭從過去單一“注重辦案”向“參與治理”并重轉變。

 

統計顯示,2022年全省55%的人民法庭實現收案負增長,帶動全省法院民商事案件收案下降3.6%,促進基層社會治理從化訟止争向少訟無訟轉變。   

 

(張晨 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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