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大林)司警偵破一宗協助偷渡案。兩名被禁止入境的內地男子及一名禁止離境的香港男子,涉嫌向偷渡集團支付每人五萬至七萬元偷渡費,準備從黑沙海灘岸邊逃離前被司警截獲,司警拘捕一名集團成員及一名負責接載的賭場女公關,司警正就案件作出跟進。
被捕的偷渡集團成員姓吳,四十六歲,男姓,內地居民,報稱農夫,涉及犯罪集團、協助偷渡等罪名;涉案被捕的賭場女公關姓陳,三十八歲,本澳居民,涉及收容、協助偷渡及高利貸等罪名;而三名偷渡人士分別姓榮,三十八歲,內地居民,無業,於二零二二年六月被判禁止入境本澳六年,於今年三月偷渡來澳;姓姜,三十六歲,內地居民,裝修工人,在內地因錢債問題而禁止離境,亦於今年三月偷渡入境,一直流連賭場;姓鄧,五十九歲,香港居民,於二零一七年在本澳涉清洗黑錢被禁止離開澳門。
司警表示,於早前接到消息,指有偷渡集團正準備安排偷渡人士,由澳門偷渡到內地,於八月八日下午,涉案吳姓男子安排榮姓及鄧姓男子到黑沙海灘的山邊匿藏,陳女駕車接載姜姓男子,與吳姓男子等人匯合,司警見時機成熟,即時將四名男子拘捕,稍後再到氹仔一單位將陳女拘捕。
司警調查發現,三名偷渡人向該集團支付每人五萬至七萬元偷渡費,還額外向吳姓男子支付合共六千元協助費用;司警又發現,案中陳女一直協助姜姓男子,在賭場休息室住宿,並以高利貸方式借錢予姜姓男子賭博,從中獲取得益。司警目前正追查偷渡集團主腦下落,涉案疑犯已送交檢察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