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偵破一宗假聘用案

 

本報訊(記者 大林)為加強打擊非居民作出與入境目的不符的行為,治安警察局持續抽查異常的出入境記錄,並對可疑個案作進一步調查。日前,本局發現一名內地外雇王某,於20232月至今在兩名本澳居民甄某及餘某共同開設的食店擔任店務員,其出入境時間與工作時間存有異常情況,故懷疑涉及虛假聘用。

 

基於此,警員於6月及7月不定時到店鋪調查,發現該店鋪大部分時間休店,僅數次目睹王某在上午時段獨自開店營業,店內沒有其他員工及顧客,王某每次逗留約2小時後便會閉店離開,隨後前往娛樂場耍樂,因此懷疑王某利用外地雇員身份作其他用途。

 

88日,警員在關閘口岸將王某截獲。經查問,王某承認其為食店的真正雇主,年初透過朋友介紹下找來甄某及餘某協助開店,再利用食店的外勞配額取得其外地雇員身份。該食店還另聘了一名內地外雇,警員在王某的手機通訊軟體中,存有懷疑與上述外雇有關的虛假聘用數據和轉賬記錄。

 

另外,警員在王某隨身物品中發現三張不屬其本人的證件,王某對此無法作出合理解釋。

 

89日及12日,警員先後傳召店鋪股東甄某及餘某到本局協助調查,甄某拒絕回答警方提問;餘某指其不知悉另一名股東的身份且不清楚店鋪運作情況,但根據商業及動產登記局資料,食店的股東為甄某和餘某,上面亦清楚載有兩人簽名。

 

涉案人士王某、甄某及餘某年齡介乎3050多歲,綜合調查資料所得,他們均涉嫌觸犯第16/2021號法律第78條「為取得許可而虛偽作出並主張某些法律行為」罪;王某另涉嫌觸犯第16/2021號法律第77條「使用或佔有他人檔」罪,案件送交檢察院偵辦;另外,涉案的其他人士,本局仍在追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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