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臺便利換房舉措 舊房未賣出新房認購金可退

 

本報訊 9月7日,南京市發佈促進房地產市場發展新舉措,在落實國家信貸政策要求、取消部分區域購房證明要求的同時,為縮短二手房出售和新房購買週期,推出“換新購”服務。即購房者賣舊換新可與開發商、仲介機構同時簽訂協議,如約定時間內舊房未售出,則新房認購金可退還。

 

此次房地產政策調整,南京市推出多項具體舉措:落實國家信貸政策最新要求,取消部分區域購房證明要求,鼓勵集體土地住房被徵收人選擇房票安置,對購置新房及賣舊換新實施補助,推出“換新購”服務加快滿足居民住房改善需求。

 

  選擇“換新購”,購房者可與開發企業簽訂新建商品住房“放心買”認購協議,同時與經紀機構簽署二手房“優先賣”協議。在約定的30天至90天時間週期內,通過線上流量加推、經紀人聚焦推廣等方式縮短二手房售出週期。若二手房在約定時間內未售出,則開發企業按約定退還新建商品住房認購金,購房者無需承擔違約風險。(楊紹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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