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A區5415個經屋單位開隊

 

本報訊(記者 大林)新一期位于新城A區五個地段共5,415個經屋單位已由上周三起接受申請,申請期至今年12月27日。政府早前下調了經屋申請收入和資産淨值的上限,房屋局局長山禮度解釋,政府是按照統計局過去四季的平均樓價而下調,申請情況要視乎居民對經屋的需求;而經屋的售價将于揀樓前由行政長官批示訂定,政府屆時會考慮批地溢價金、建築及行政成本等因素作整體考慮。

 

是次可供申請購買的經屋将建于新城A區的B5、B7、B8、B11及B12共五個地段,毗鄰屬于2019年經屋的B4、B9和B10地段項目,同樣位于A區中央綠廊兩側,合共5,415個單位;負責建設的公共建設局于今年六月已就相關地段的公共房屋設計連建造工程展開招标,将于上月底至本月中截标,暫未公布預計竣工日期。

 

五個地段将提供1,657個T1、3,216個T2及542個T2單位,分别占總數的一成、六成和三成,對比2021年經屋申請時A1至A4及A12五個地段提供的5,254個單位,T2占比由85%下降至59%,T1則由5%上升至30%,T3則維持約占一成左右。

 

經屋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須符合每月收入下限及上限、資産淨值上限之規定。每月收入是以2022年九月至2023年八月的平均收入計算,資産淨值是以2023年8月31日結算的價值。政府公報已于本月18日已刊登行政長官批示,公布最新經屋申請之每月收入上下限及資産淨值上限,個人申請每月收入下限爲12,750元,上限35,650元,資産淨值上限112.22萬元;二人至七人或以上家團的每月收入下限19,270元至37,300元,上限爲71,310元,資産淨值上限224.44萬元。

 

經屋法規定,申請可以家團或個人申請的形式提出,連同家團申請的申請人須年滿18歲,個人申請的申請人須年滿23歲;申請人必須是在澳門居留至少七年的澳門永久性居民,僅申請人爲經屋單位的立約人,并須在提交申請期間屆滿之日(即2023年12月27日)前12個月内至少有183日身處澳門。

 

同時,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在申請前10年内不得擁有住宅物業,繼承除外;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的配偶須載于同一申請表。取得經屋或四厘利息補貼者不得申請經屋,取得人以外的家團成員,倘日後結婚,自房屋交付10年後可再次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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