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網路保護條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在網路欺淩防治等方面作針對性規定


本報訊 10月27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未成年人網路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記者從吹風會上瞭解到,《條例》是我國的第一部專門性的未成年人網路保護綜合立法。《條例》回應了社會各界對未成年人網路保護的關切,體現了黨和國家對未成年人成長成才的高度重視和親切關懷,標誌著我國未成年人網路保護法治建設進入新的階段。《條例》將於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條例》共七章,主要明確了未成年人網路保護的原則要求和監督管理體制、未成年人網路素養促進、網路資訊內容規範、個人資訊網絡保護、網路沉迷防治等制度。 

 

近年來,未成年人沉迷網路遊戲和短視頻,遭受網路欺淩、非理性消費等問題受到社會廣泛關注。《條例》總結制度和實踐經驗,進一步堅持問題導向,對這些重點問題作了針對性規定。 

 

在網路產品和服務沉迷防治方面,規定網路產品和服務提供者應當及時修改可能造成未成年人沉迷的內容、功能或者規則,設置未成年人模式,每年向社會公佈防沉迷工作情況。在網路欺淩防治方面,要求網路產品和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健全網路欺淩行為的預警預防、識別監測和處置機制,設置便利未成年人及其監護人保存遭受網路欺淩記錄、行使通知權利的功能和管道,提供網路欺淩資訊防護選項、建立健全網路欺淩資訊特徵庫。在規範未成年人網路消費方面,規定網路服務提供者應當合理限制不同年齡階段未成年人的單次消費數額和單日累計消費數額,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與其民事行為能力不符的付費服務。 

 

此外,規範網路平臺服務,壓實平臺責任,是未成年人網路保護工作的重要一環。《條例》在明確網路產品和服務提供者的普遍性保護義務的基礎上,針對未成年人用戶數量巨大,或者對未成年人群體具有顯著影響的平臺,提出了未成年人網路保護方面的特殊義務要求,以督促大型平臺企業切實承擔社會責任,守護未成年人健康發展。這些要求包括:開展未成年人網路保護影響評估、提供未成年人模式或者設置未成年人專區、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網路保護合規制度體系、制定未成年人網路保護專門平臺規則、停止為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平臺內產品或者服務提供者提供服務、每年發佈未成年人網路保護社會責任報告等等。 ( 劉欣)

 


廣告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