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記者 海軒)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第23/2002號行政法規〈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規章〉》行政法規,新一代身份證將增強防偽技術,且式樣會較為簡潔,刪除身高、出生地代號等次要數據,並加入「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澳門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證件名稱。身份證明局表示,從十二月十五日起,市民可以透過電子方式提出申請,身份證到期前半年才可更換。
行政法務司司長、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指出,現時的智能身份證由二零一三年起推出至今已十年,需適時更換智能身份證系統所需的軟硬體設備,更新加密技術及防偽特徵,並推出新一代的智能身份證。為此,特區政府早前頒佈第11/2023號法律《修改第8/2002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制度〉》。
為配合第11/2023號法律的實施,以及方便市民透過電子方式申請證件,特區政府制定《修改第23/2002號行政法規〈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規章〉》行政法規。
法規主要內容包括:
一、因應增強防偽技術而變更證件式樣﹕新身份證整體上沿用現時的設計,但修改了身份證防偽特徵圖案,以及採用先進的鐳射燒蝕及彩色印刷窗口、觸感防偽特徵及彩色紫外光印刷等技術,以加強防偽性。加入了「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澳門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證件名稱,對證件式樣作修改。
二、調整卡面數據和晶片數據﹕為使證件外觀更加簡潔清晰,新身份證刪除身高、首次發出日期及出生地代號等次要數據,將和持證人的其他數據一併存放於晶片內,獲許可的公共或私人實體將可透過讀卡方式或依法取得數據。三、優化服務流程﹕為配合政府電子政務發展,優化身份證的申請程式,調整原來須親身提交申請的規定,明確規定當事人可透過電子方式提出申請。
身份證明局局長周偉迎表示,法規自十二月十五日起生效,屆時推出新式樣智能新份證,市民未來可透過自助機或一戶通等電子方式申請。新一代智能身份證採取自然換證方式,因此證件未到期前毋須急於換證,身份證到期前半年才可更換。他又稱,自二零一三年發出第二代智能身份證後至今,共發現兩宗偽證個案。